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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画伏羲女娲图像艺术学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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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伏羲和女娲两位古神在民间风俗活动中被长久地保存下来,被看成是创世之神和始祖之神,对人类活动产生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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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伦比的影响。在汉画中,伏羲女娲图像频繁出现,呈现出独特的规律性,蕴涵了丰富的艺术内涵,更隐藏着深层的社会意识形态。伏羲、女娲,“人首蛇身”(人首龙身)的形象特征,有着著阴秉阳、连通天地的哲学属性和神性特点。在这一结构模式中,“生命化生”是其核心与本质,而这一吉祥意义则通过伏羲女娲相互交缠和穿连的构图形式表现出来。
关键词:绘画艺术;民俗艺术;伏羲女娲;艺术类型;图像意义;艺术学方法;社会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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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和女娲这两位古神是一对神秘的人物。他们不但在民间风俗活动中被长久地保存下来,而且被看成是创世之神和始祖之神,对人类活动产生过无与伦比的影响。随着考古工作的科学开展和日益深入,越来越多的以图像形式存在的伏羲女娲图像实物资料被发见,主要在山东、四川、河南、江苏、陕西等省,包括有壁画、帛画、砖画等各种艺术形式。特别是在汉画中,伏羲女娲图像频繁出现,呈现出独特的规律性,蕴涵了丰富的艺术内涵,更隐藏着深层的社会意识形态。

一、汉画中的伏羲女娲图像艺术类型

东汉王延寿在《鲁灵光殿赋》中说:“伏羲鳞身,女娲蛇躯。”①半人身、半蛇身或半人身、半龙身是伏羲女娲的典型形象,也有个别者肩生双翼。汉画中的伏羲和女娲,或各自单独出现,或对应出现,或同时出现在一幅画面。同时出现时,伏羲和女娲尾部或相交或不相交。伏羲和女娲尾部相交时,或一次相交或多次相交或多次相交成圆形、菱形。
1、伏羲、女娲像各自单独出现。如在1985年12月被发现清理的山东省莒县沈刘庄汉画像石墓中,有伏羲图像,半人身、半龙身,刻于墓门第三根方立柱上,未见女娲图像。②又如1965年冬南京博物院清理了一座江苏省徐州市青山泉白集东汉画像石墓,该墓西壁(北)刻石上有女娲图像,半人身、半蛇身,未见伏羲图像。③但这类情况较为少见。
2、伏羲、女娲像对应出现。以陕西省绥德城东辛店乡裴家峁村发现的东汉画像石墓为例。该墓墓门竖框上对应刻画出伏羲、女娲图像,半人身、半龙身。④
3、伏羲、女娲像同时出现在一幅画面。这类图像比较多见,其中又可分为几种情况。(1)伏羲和女娲尾部不相交。如1974年四川省出土的泸州五号石棺,当头刻伏羲、女娲像,半人身、半龙身,尾部蜷曲未交。⑤(2)伏羲和女娲尾部相交一次。以东汉中晚期的贵州金沙县汉画像石墓为例。伏羲、女娲像雕刻在砂岩石板上。⑥女娲居左,头梳高髻,身着交领宽袖衣,腰下为龙身,双龙爪左右伸出,龙尾向右伸。伏羲在右,面对女娲,头戴斜顶冠,身穿交领宽袖衣,从腰下开始亦呈龙身,尾部向左长伸,与女娲尾相交。(3)伏羲和女娲尾部相交两次。如东汉武梁祠石室中的《伏羲女娲图》。⑦(4)伏羲和女娲尾部横向相交三次呈菱形。如在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新胜乡出土的2号砖室墓中,石棺四的棺头所刻伏羲和女娲尾部横向相交三次并呈菱形。⑧这类图像在四川地区的伏羲女娲图像艺术中比较具有代表性。(5)伏羲和女娲尾部纵向相交三次呈菱形。如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利国汉墓中室东面北立柱上所刻伏羲、女娲像,皆为半人身、半蛇身,二者尾部纵向相交三次并呈菱形。⑨(6)伏羲和女娲尾部纵向相交三次呈圆形。如约东汉晚期的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新胜乡出土的一号砖室墓中,画像石棺后端是《伏羲女娲图》。⑩伏羲和女娲皆为半人身、半蛇身。伏羲戴山形冠,女娲梳高髻。二人相互拥抱,面部相对接吻,两尾纵向相交三次并呈圆形。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的画面中,还会有日、月、规、矩、芝草、玄武、朱雀、九尾狐、星宿符号、圆璧、相交圆环、单阙、羽人、莲花、西王母、气母(盘古)等各种不同的艺术造型伴随伏羲、女娲像出现。
1、伏羲女娲与日、月。这类图像多以伏羲捧日、女娲托月的面貌出现。如2002年2月1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里河村出土一批汉代壁画空心砖,被断代为西汉中晚期至新莽时期。壁画绘于脊顶砖底面的白膏泥地子上,有《女娲月象图》和《伏羲日象图》。女娲上身呈女相,头挽髻,两鬓垂发,身着青色右衽宽袖袍服,肩生双翼,拱手,露出紫色内袖;下身为赤色蛇尾,在身体右侧弯曲上卷,尾上托着一轮青色圆月;女娲侧目视月,月轮直径17厘米,内绘一奔兔、一蟾蜍、一桂树。伏羲上身呈男相,头戴冠,面目模糊,身着红色右衽宽袖袍服,肩似生双翼,拱手,露出青色内袖;下身为青色蛇尾,在身体左侧弯曲上卷,尾上托着一轮红日;日轮直径17.5厘米,内绘一只飞翔的金鸟和一株青叶神树。
2、伏羲女娲与规、矩。这类图像多以伏羲执规、女娲持矩的面貌出现。如在山东省莒县东莞镇出土的东汉画像石中的7号石的右侧面,刻画了伏羲女娲图像。7号石系竖条长方石,高95厘米,宽26厘米,三面刻画像。右侧面有边框,框内上下两端皆刻三角纹。画面是半人身、半蛇身的伏羲、女娲,伏羲手持规,女娲手持矩。
3、伏羲女娲与芝草。如1995年11月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十里铺村发现一座东汉晚期画像石墓。墓后室南门柱北侧面,石长140厘米,宽32厘米,厚20厘米,上刻伏羲图像,戴冠,着儒服,半人身、半龙身,双手执灵芝草而立。墓后室北门柱南侧面,石长141厘米,宽32厘米,厚19厘米,上刻女娲,头梳高髻,着儒服,双手执灵芝草,作侧立之姿。
日月、规矩、芝草三类附属物伴随伏羲、女娲像出现的次数较多,表现出明显的地区性差异。河南地区以执芝草和捧日月者居多,山东地区以持规矩者居多,四川地区以捧日月者居多。其他如江苏徐州和陕西的伏羲女娲图像多无附属物,即使有也只见捧日月的形态。
4、伏羲女娲与玄武。如四川简阳县鬼头山东汉晚期崖墓3号棺后挡画像,长60厘米,宽63厘米。右为伏羲,半人身、半蛇身,头戴冠,一手高举,一手前伸,双手均未持物。右上方榜题:“伏(上文下巾)”,即伏羲。左为女娲,半人身、半蛇身,背上生羽,双手斜上举,手中也未持物。右上方榜题“女絓”,即女娲。伏羲、女娲左右相对,两尾部呈八字形。伏羲、女娲两尾之间有一玄武,头向前伸出,有四足,短尾,作爬行状。5、伏羲女娲与朱雀。如四川省内江市西白马镇司马寸关升店崖墓石棺棺身右侧刻《伏羲女娲朱雀图》。画面左边为伏羲女娲,均是半人身、半蛇身,身上系飘带。伏羲头戴山形冠,女娲头挽高髻,饰羽。画面右边为朱雀,展翅张羽,姿态优美。
6、伏羲女娲与九尾狐、星宿符号。1976年4月在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城厢区发现一座东汉晚期条形画像砖墓,内有伏羲女娲图像砖。该砖长方形,长34厘米,宽23厘米,厚7厘米,刻于其上的伏羲女娲图像造型比较独特。画面左为女娲,右为伏羲,皆是半人身、半蛇身。二者相对,各伸一指连接,状似握手。伏羲身后站立着一条九尾狐,女娲身后和两像之间出现星宿符号。
7、伏羲女娲与圆璧。1992年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汉王乡东沿村发现的一批东汉画像石中,有一块为《伏羲女娲图》。该石长100厘米,宽83厘米,弧面浅浮雕。伏羲、女娲均是半人身、半龙身。伏羲居左,着冠,左手举一鸟。女娲戴胜。较为罕见的是,伏羲和女娲的龙尾之间夹一圆璧。
8、伏羲女娲与圆环。1989年夏天,在河南省邓州市元庄乡梁寨村发现一座画像石墓,该墓的时代上限为西汉宣帝时期,下限为东汉早期。墓主室中门柱正面是《伏羲女娲交尾图》,上刻两套连圆环,下刻伏羲女娲交尾三匝。左侧为伏羲,头戴冠。右侧为女娲,面呈慈祥,梳髻。二者均是半人身、半蛇身。
9、伏羲女娲与单阙。四川省南溪县长顺坡砖室墓3号石棺棺身后端刻《伏羲女娲图》。画面左边是女娲,右边是伏羲,均是半人身、半龙身。二者中间为一单阙,象征天门。
10、伏羲女娲与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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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新胜乡出土的2号砖室墓中,石棺一的棺头刻有伏羲、女娲像。伏羲居左,头戴山形冠。女娲在右,高髻。二者皆是半人身、半龙身。比较罕见的是上方中间有一个展开双翼的羽人,似正在空中飞翔。
11、伏羲女娲与莲花。安徽省宿县褚兰汉画像石墓的前室藻井顶盖上刻有伏羲、女娲像。画面中心为一圆圈,内刻一朵盛开的莲花。圈外为伏羲、女娲,形象是半人身、半龙身。伏羲戴进贤冠,女娲梳髻簪饰,皆着花边衣,束腰,广袖,环绕中心莲花飞舞,神态优美。整幅图像具有动感,使人联想到佛教艺术中的飞天。
12、伏羲女娲与西王母。山东省微山县两城乡“永和四年”祠堂画像中的西壁刻有西王母、伏羲、女娲、戴胜、凤鸟等像。西王母在画面的正中,端座于伏羲女娲及凤鸟结成的穿壁式样的宝座之上,伏羲居左,女娲居右,手持物件,有鸟尾,似有羽人之状,尾多次交接,形象明显小于西王母,在画面上处于附属的角色。

二、汉画中伏羲女娲图像意义探讨

古代神话之关于女娲者,主要有三则:补天止水、抟土造人、与伏羲共为人类始祖。第一则见于《淮南子·览冥训》,说:“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下兼覆,地不周载。火监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但在高诱注释《淮南子》时云:“女娲,阴帝,佐伏羲治者也。”第二则见《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努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絙中,举以为人。” 第三则关于女娲为伏羲妹,最早见于《风俗通义》曰:“女娲,伏希(牺)之妹。李冗《独异志》记载:“若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妇,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呪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妇,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是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但李冗为唐人,已远在汉后。《风俗通义》为汉人应劭作,前二则可视为汉人之见。
伏羲的神话、传说较多。《尸子·君治》所说的:“宓牺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易·系辞下》云:“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又,《潜夫论·五德志》也有“结绳以网为渔”之说。
在汉画中伏羲形象多不是以传说中的文化神形象出现,而是作为始祖神的形象,带着祖先图腾的特点,与女娲共体出现的。伏羲、女娲人首蛇身的交尾像,屈原《天问》曰:“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王逸注:“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
人首蛇身像既积聚着蛇(龙的前身)图腾崇拜的远古因素,又反映了远古血亲群婚制的发展阶段。伏羲、女娲的人首蛇身形象,应该是较为原始的图腾形象。应劭注《汉书·地理志》说,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而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也”。我们可以人首蛇身的图腾形象,从中亦可见图绘祖先图腾的原形,以求祖先佑福的图腾心理残余。
在汉代的信仰文化中,“龙”已经达到较高的层次。《史记·高祖本纪》:“其先刘嫫尝息大泽之陂,……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拾遗记》曰:“庖牺所都之国,有华胥之洲,神母游其上,有青虹绕神母,久而方灭。即觉有娠,历十二年而生庖牺。”可见伏羲与刘邦的出生有相同处,在汉代祥瑞思想的影响下,刘邦被称为“赤帝之子”,斩“白帝之子(白蛇)”的传说,以应证刘邦的帝王之位,是上天的赐予,以及刘邦自身的龙子身份,也可说明龙(蛇)在汉代的崇高地位。伏羲在传统的历史观念中居三皇五帝之首。《海内东经》:“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而刘邦的故乡徐州与雷泽(今山东荷泽一带)相距极近,做为伏羲信仰的波及地区,自然从小就受到伏羲信仰的影响,蛇身的形象所具有的神性,必然会对当权者(刘邦及其身边的大臣)的精神世界产生巨大影响。而刘邦的传说也进一步印证这种说法,因此,地区性的伏羲崇拜(龙蛇崇拜),上升为全国性的信仰。同时也要看到,在这几则神话中,“龙”都是作为生命的创造者的形象出现的。伏羲与女娲作为龙身(蛇身)的形象出现,必然具备了这种能力,其交尾的形象,更是生殖崇拜的最直接表达。
在文献的记载中,伏羲女娲是确立婚姻制度的先祖,其所蕴涵的生殖性是不言而喻的。闻一多说:“在原始人类的观念里,婚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传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作为生活中第一大事的创始先祖必然受到崇拜,为了体现婚姻的生殖目的,伏羲女娲,作为龙身(蛇身)交尾的形象就变得非常自然。在汉画中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伏羲、女娲形象,因为伏羲、女娲作为始祖神灵,必然不会让自己的子孙吃苦受罪,在自己的墓室中描绘伏羲、女娲形象,就是寻求这种保护。同时生殖的崇拜不仅是保佑多生,也有让自我重生的含义。伏羲、女娲,“人首蛇身”(人首龙身)的形象特征,以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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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依存而又相辅相成的视觉模式,获得了著阴秉阳、连通天地的哲学属性和神性特点。在这一结构模式中,“生命化生”是其核心与本质,而这一吉祥意义则通过伏羲女娲相互交缠和穿连的构图形式表现出来。伏羲女娲交尾的构图,则将刚柔相济,阴阳合和与天地同构的象征意义,凭借伏羲女娲穿缠勾连的独特形象再现出来。伏羲、女娲是天神代表,是“天界”的象征符号,“天界”象征着墓主人升仙的方向、目标与归宿。伏羲女娲所具有的阴阳、天地的象征,表示墓主人向着生命彼岸和神仙世界的回归。而伏羲女娲交尾的次数,也随对再生意义的象征,也从一次,发展到了多次。
在汉画中的伏羲女娲形象中,有手持灵芝的图像,东汉王充《论衡·验符篇》写道:“芝草延年,仙者所食。”又有与西王母形象相结合的图像,西王母是汉魏传说中后羿请不死之药的西方大神,对不死之药的慕求在汉代是非常流行的社会风气,描绘这些形象的目的自然是幻想羽化成仙,长生不老。
人类学家常认为丧礼起源于对死者鬼魂的恐惧,由此产生祖先崇拜。在这种心理下,产生了丧葬礼仪,通过对死者遗体作一番处理,举行一套象征悲痛的仪式,希望死者顺利到达另一个永恒世界。汉代“事死如生”的厚葬观念和行为,就反映了对人的生死的漠视,以及企图对仿效人生在另一世界的再现。所以画像石中重雕刻的生活图象,无不是追求、贴近或仿效人生而出现,以满足人死后到另一世界的需要。伏羲、女娲的形象,作为祖先崇拜、生殖崇拜以为着再生,希望死者在伏羲女娲等神灵的保佑下,在另一个世界继续着这个世界的富贵荣耀,这也使伏羲、女娲成为阴阳之间的沟通使者,成为阴阳的象征。
顾颉刚先生在《秦汉德方士与儒生》一文中指出的:“汉代人的思想骨干,是阴阳五行。无论在宗教上,在政治上,在学术上,没有不用这一套方式的。”在汉代,阴阳五行思想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导思想。伏羲、女娲的对生对立,以及手中、形象上的附属物都表达了其作为阴阳文化象征符号的意味,成为阴阳思想的图像载体,成为阴阳运动、变化、发展的象征与说明。因此,人们观念形态中的伏羲、女娲既受到阴阳的制约和规范,又内涵着阴阳的哲学属性。在不少的伏羲女娲的图像中,伏羲女娲手托日月,对立而望。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日为阳,月为阴,所谓“阴阳之义配日月”。于是“伏羲女娲”图像又以其托举日月的形象而与阴阳的哲学精神发生联系。从具体的日月符号,延展到伏羲女娲,作为日月、阴阳的符号特征。
同时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天与地呈现着阴与阳不同的属性特点,天与地的联系与沟通是阴阳发展、变化的本质和规律的体现。《周易·系辞下传》所说:“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在汉画中,伏羲常常是手持矩,女娲手持规,有时反过来。在古代思想中,规为画天,矩为量地,规矩就是天地的符号。于是,在伏羲女娲的图像的构造,缘于阴阳和合的哲学意蕴,又发生出与天、地相通、相连、相融、相合的精神与情感内涵。《系辞下传》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又说:“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伏羲、女娲”所体现的天与地相通、相连、相融、相合的精神与情感内涵正体现为“万物化醇”、“万物化生”的理想境界。这使得伏羲女娲的思想内涵进一步提高,也使得伏羲、女娲交尾的形象从单一的生殖崇拜延展到天地和合,万物化生的中国传统哲学的大道之中。
总结上述认识,可以看到,在汉代的人们思想与情感中,“伏羲女娲”代表着吉祥与美好,寓示着生命的再生和永生,内含天地相通,阴阳相合的象征意义,体现着辟除不祥,富贵大昌的吉祥期盼。

三、社会思想对伏羲女娲图像艺术的影响

汉画像石是在西汉武帝以后整个社会的墓葬制度和礼俗变化下产生的。从考古的资料可见,武帝以前的西汉早期墓葬,仍然较多保持着战国时期的墓葬礼制风俗。但武帝以后,墓葬结构形式开始仿效生活居住的建筑形式,开始仿效与贴近现实的生活,画像石也是这一潮流的产物。影响这种墓葬礼俗变化和汉画像石产生背景的,是随着社会发展而来的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
汉代儒家思想经过西汉董仲舒的发展,在原始的儒学基础上增添了阴阳五行等说法,并以此作为推行其政治思想——德治的工具。德治的核心就是儒家所倡导的“孝悌”,儒家认为,“孝”之所以重要,乃是“孝”是明王用以治天下的根本东西,力行“孝悌”之人,鲜于犯上,更不会“作乱”。《说文解字》解:“孝,善事父母者。”“孝”是儿女对父母所承担的天然道德义务。孔子在《论语·学而》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对于当时的子女而言,“孝”是超时间、超生死的。惟有这样的“孝”,才叫真正的“孝”。《中庸·右第十八章》中云:“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于是,儒家“孝”的观念便在丧葬礼俗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汉朝统治者把“孝悌力田”作为长期统治的重要政策、措施,大力推行。“孝道”受到推崇,连皇帝谥号也冠以“孝”字,如孝文帝、孝武帝等。《孝经》开始立于官学,奉为儒家“七经”之一。因此在汉代德治的影响下,“孝”被进一步扩大与强化。
汉代汉武帝时期,于“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开始,至东汉,抛弃“茂才”之选,只举“孝廉”一项。而“孝”、“廉”之中,又以“孝”为先。这样体现丧葬礼俗中的“孝”字。如《荀子·礼论》言:“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就是要为死者布置一个与生前一样,甚至比生前还要好的生存空间和生活场所,使死者(灵魂)享受生前相同的福祉。所以,决不能“厚其生而薄其死”。于是,为体现“孝道”,厚葬之风兴盛起来,在社会中,厚葬为德,为孝,薄葬就是无德无孝,是被人们认为是不光彩、不体面的事情。并且,显贵们还从过去的帝王将相的厚葬事实中去找历史根据,而且还从封建的道德当中去找理论根据。
厚葬带来壁画、画像石、画像砖的兴盛,也使伏羲、女娲形象有了物质的载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生殖观念;交尾的视觉形式上的“阴阳调和”;婚俗确立的“礼俗制定者”等文化内涵,使得伏羲、女娲与“孝道”的文化概念类同,也使其能成流行的绘画题材的原因之一。也使得本来并无联系的两个大神,逐渐走到一起,成为夫妇,象征阴阳天地,这与汉代社会思想也有一定关联。
四、结语
从伏羲、女娲的图像分析来看,汉代画像石艺术与上古的艺术相比较,彻底摆脱了商周时期艺术的禁锢,创造出的作品已不再是狰狞、神秘、威严、恐怖的图像,而是现实生活趣味的直观反映,人们的主观愿望的再创造,是更容易被人们领会、接受的艺术形象。所以,汉代画像石艺术反映了汉代人们关注自身、拼搏进取的时代精神,可以说,为丧葬礼俗怎么写作的汉画像石艺术其实质仍是为人们自身怎么写作的艺术。
(责任编辑:徐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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