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4
Abstract4-7
导论 对自然与约定不足之现代解答:霍布斯政治思想的开创7-12
(一) 自然(physis)与约定(nomos)不足的出现7-8
(二) 古代政治哲学进展脉络:自然与约定的对立与统一8-9
(三) 现代政治哲学的产生:霍布斯对自然与约定的重构9-12
一、 霍布斯重构自然与约定的社会背景和论述渊源12-19
(一) 16--17 世纪欧洲社会背景12-15
1、 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浪潮的涤荡13
2、 宗教革新信仰解放意识的觉醒13-14
3、 政治战争局势动荡不安的祸患14-15
(二) 霍布斯政治思想论述渊源15-19
1、 古希腊怀疑主义与修辞传统15-17
2、 中世纪唯名论探讨17-18
3、 近代科学思维创见18-19
二、 自然指向约定19-34
(一) 霍布斯的人性检测设与自然状态的产生20-25
1、 霍布斯人性检测设的物理与心理基石20-21
2、 与理性的结合——对人的自然的重构21-23
3、 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对群体自然的重构23-25
(二) 霍布斯的主观自然法推导25-29
1、 “理性自然法”之辨25-26
2、 以自然权利到自然法26-27
3、 主观自然法的特点27-29
(三) 霍布斯的利维坦:自然法到民约法29-34
1、 同意与强力的合一:对约定重构之开端29-30
2、 让权与授权的合一:利维坦作为拟制的人格30-33
3、 自然法与民约法的合一:对约定重构之完成33-34
三、利维坦的“自然”: 独立与终极权威34-45
(一) 利维坦终极权威独立于教会神学35-37
1、 神学标准及救赎信条的简化:解构经院神学35-36
2、 内在信仰与外在服以的区分;建构公民宗教36
3、 对基督教神学的相对不可知论:利维坦作为终极权威36-37
(二) 利维坦终极权威独立于自然理性37-41
1、 利维坦之约的优先与永续38-39
2、 利维坦是理性正误的判准39-40
3、 利维坦终极权威独立之目的40-41
(三) 利维坦终极权威独立于司法传统41-45
1、 普通法不在智慧而在权威42-43
2、 国王在国会中但主权至上43-44
3、 习惯之约走向利维坦之约44-45
四、 利维坦之约的悖论45-52
(一) 利维坦内部解体的因素——霍布斯的洞见及对策46-48
1、 霍布斯对利维坦内部解体因素的洞见46-47
2、 霍布斯对主权代表者的对策性倡议47-48
(二) 利维坦内部解体的宿命——施密特的发现及理解48-50
1、 施密特对利维坦内部解体宿命的发现49
2、 施密特对霍布斯政治隐喻之理解49-50
(三) 利维坦之约悖论涉及的三个政治哲学基本不足50-52
结论 霍布斯对自然与约定重构之论述价值52-54
注释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