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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收藏本文 2024-03-28 点赞:25855 浏览:11852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前言: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入,供电企业面对着市场严峻的挑战,依法供电已经不仅是社会各界对电力企业的要求,更是供电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作为电力经营中的重要一环,对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但在现实工作中,不少供电企业有的还未认清合同的重要性,有的虽已意识到其重要性,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供用电双方出现了合同争议等一些实质性法律理由。本文就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一些倡议,作为供电企业的参考。

一、供用电合同中存在的理由

1.合同缺乏有效管理

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也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由于电力企业在市场上长期处于实际上的强势地位,员工对合同管理普遍不够重视。很多合同未能得到有效的过程管理及监管,使得合同履行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合同出现理由之后也未能及时的进行总结,甚至有的明显错误和失策的合同根本没有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

2.关于供用电合同的期限

一般情形下,合同期限也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期限规定的合同的履行起止时间,有利于双方作计划,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没有期限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的合同,合同双方可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使交易增加了不确定性,不利于合同关系的稳定。供用电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约定期限,期限到期,没续签的情形下,可以终止供电,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若合同到期,双方均未履行续签手续,且合同也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形下,一旦发生责任事故,法院可能会因合同到期终止,供电方违法供电为由,判供电方承担法律责任。也许,供电方可主张事实供电关系,但这种没有书面的东西,存在着举证理由,是个不利的因素。

3.不能按合同有效回收电费

随着电力企业市场化的不断深入,怎么写作对象有的构成比较复杂,发生了一些客户拖欠电费的情况,特别是对于一些面对破产的欠费大户,一直困扰着供电企业。我们面对较大的经营风险,造成供电企业收费难的被动局面,遭受经济损失的隐患较大。在供电企业依法催缴电费的过程中,社会媒体的报导,有时会出现趋向于弱者的舆论倾向。供电企业要注意企业的社会形象,要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宣传,严格执行供用电合同,树立企业按照合同严格履责的社会良好形象。

二、防控供用电合同风险的几点倡议

如何能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企业营销的法律风险,实现合同风险可控在控,笔者认为提高对合同作用的认识是最迫切的。只有增强契约意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强供用电合同签订制度的执行,提高企业的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保障电力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1.加强谈判签约人员法律素质培训

为了较好地提升谈判签约人员的法律意识与素质,电力企业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职工业务熟练程度,及时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发给大家,把处理过的与合同有关的案例,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反馈,形成定期的法律培训体制。并组织相应的业务知识考试,合格者才能参与相关的谈判签约工作。同时,要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关。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合同审核人员,规定在进行签约前,必须对合同条款是否缜密,用语是否恰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严格评价和审查,未经审核通过不得进行签约。

2.依法严格签订《供用电合同》

客户与供电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依靠《供用电合同》进行了规范。在合同中明确计量装置的种类、安装的位置、加封、安装人等;电价类别和电费收缴办法、时间、方式等做出明确具体约定,避开出现“每月一结”等过于笼统的约定。为确保今后客户电费回收等工作,同时鉴于合同为格式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供电企业还需关注一些重要事项,比如要对客户进行必要的资信情况调查,按照调查情况采取相应的策略。若是资信情况差的客户应采用适当的担保,并体现在合同内容中。

3.健全供用电合同管理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逐步规范,用电单位的法律维权意识也大大加强。供电企业更应强化《供用电合同》签约的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供用电合同》对客户供用电管理、安全用电、电费回收等方面的现实作用和法律效力。加强对合同管理,将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这关系到电力企业的最终效益。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合同的规范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

4.适当使用合同担保

供电企业要深入了解欠费单位的生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有必要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按期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以便于我们分析掌握。发现其经营状况下滑的情况,应迅速采取措施,避开后续出现的损失。供电企业应吸取教训,运用《合同法》中提及的担保手段,避开出现赢了官司,却造成了坏帐损失的被动局面。在今后的供用电合同管理中,能应用担保合同与供用电合同同时签定,并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若已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未设定担保的,也能事后补签,特别是针对曾经出现过欠费的客户。
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电力经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电力交易的安全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供电企业做好供用电合同的风险防范,才能依法保护自身的权利,保障电力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电力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制约策略,陈劲鹏,改革与开放,2011.11
[2]浅谈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徐斌《商品与质量》,2012.2
作者简介:
李金龙(1978-),男,经济师,大学本科,从事电力企业管理工作。
(作者单位:廊坊供电公司;河北 廊坊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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