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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当代中国社会公平正义实现途径

收藏本文 2024-04-10 点赞:16333 浏览:7013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社会公平是一个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石。本文通过分析对当代中国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的罗尔斯主义的公平正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进一步剖析当代中国实现公平正义的途径,即健全制度、道德和法律三个层面建设,来推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关键词】当代中国 社会公平 途径

一、对当代中国产生影响的公平正义思想

西方国家成熟的公平正义理论中,对当代中国影响较大的当属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罗尔斯认为所谓的公平正义就是指“关心增进自身利益的自由而有理性的人”,为了合理的安排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以及社会利益,根据一种平等的原始状态而制定的某种社会契约,这种契约被称为正义原则。这种正义原则上升为制度后,被组织成员遵守和适应,逐渐形成无形的公平观。组织成员为了效率,就会加强合作,从而维护了组织的稳定与发展。针对于自己的公平正义观,罗尔斯还提出了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都应由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是它们被合理的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原则表明,只有在他们最终能对每一个人的利益,尤其是对地位最不利的社会成员的利益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才是正义的。这两个原则所体现出来的公平正义观目的在于照顾每个人的利益,使每个人都享受到自己的既得利益,从而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是站立在对资本主义的公平观客观分析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平正义的具体思想不是永恒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转变的,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历史上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所提倡的公平正义都有历史的局限性,不是真正作用上的公平正义。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唯物主义和历史主义的角度,提出消灭阶级差别和社会差别的平等思想。从而,马克思还提出了合理的公平原则,即按劳分配原则。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就是采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

2012年11月29日,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时,阐释中国梦就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是所有中国人的一种情怀,更是中国发展至今天所必须跨越的一个新的里程。而实现中国梦,最根本的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即内涵公平的正义观,它包括政治正义、社会正义和法律正义。所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仅是制度理由,也是道德理由,还是法律理由。

(一)完善社会制度,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人民的幸福与否,归根结底是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否得到极大的满足紧密相连的。目前,贫富差距过大,城乡发展不均衡,东西部地区差异明显等一系列的根本理由带来的医疗、住房、教育等显性理由使人民的幸福指数普遍偏低。而导致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高的理由在于再分配环节出了理由。
十八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无论是教育、医疗,还是社会保障方面,都更加倾向于与农村、边远山区、西部地区和低收入群体等社会弱势群体。但是相关的法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监管制度并不完善,资金不到位,政策的实施不够彻底,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屡屡发生。当人民群众的基本存活保障都得不到满足时,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将会受到极大的威胁。中国梦的实现进程就会受到阻碍。
所以,要想推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首先,必须加强社会的监管制度,监督社会再分配的每一个环节,使每一个违法行为都能够有法可依,促使政策的执行者依法办事,按规则行事;其次,论当代中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全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使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惠及每一个社会阶层,并极力的缩小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

(二)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道德的约束来自于内在,力量大于法律。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是道德的一部分,是无形中的约束力量。为维护社会公平,必须从提高全民的道德素质开始。人民的道德素质提高了,在社会生活中就会自觉的遵从道德规范,遵从社会平等权利,人人平等自由的把握机会,公平的享有社会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从公益宣传的角度,自上而下的,以名人事迹和榜样人物为主,加大对全民的素质教育;其次,在法律基础之上,加大媒体的舆论监督力度,对于不合理的,非公正的事迹予以合理报道,以使人们引以为戒。再次,从青少年,甚至儿童开始,对其进行系统的道德教育,自小在内心形成道德观念,遵从道德与法律所提倡和规定的社会公平观。

(三)完善法律制度,坚持合理科学的公平正义观

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是是社会主义法律的精髓,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法律并不是始终不变,始终是正义的、公平的。宪法和法律的制定是由一个社会的生产力现有的发展水平和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的国情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变迁而转变的,所以,社会主义的法律也会随之而调整。宪法和法律作为稳定社会的规范,如果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的公平正义观,就会推动社会的稳定和谐;如果不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制定符合当时社会公平正义观的社会主义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从李克强总理答中外记者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公正,民生改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进程中所要解决的主要理由之一。所以,本人认为,要想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先保证罗尔斯提到的良心平等自由权、政治正义和平等的政治权利、人身平等自由权都能够确切的被人民所享有,围绕这些平等自由权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能够适用于当前社会,被人民所认同。而且,政府和人民的思想和理论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要跟得上时代的变化,与时俱进。如此,在相对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得以良性循环和发展,民族复兴的梦想就会成真。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美国,1971.
[2]陶爱萍.略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J].商情,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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