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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贪污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性比较学年

收藏本文 2024-03-10 点赞:22342 浏览:9799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制步伐不断加速,许多国有企业变成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构成发生了根本转变,“国有”概念失去了传统作用。很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为了逃避国家税收,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常常“公款”私存。法律的滞后性造成我国《刑法》仍然依照传统观念界定国家工作人员,使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诸多争议和分歧。普遍有着的公款私存现象往往也被认定为个人挪用。而正确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主体,对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国家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般工作人员涉嫌侵吞、窃取、骗取、挪用公司钱款时如何定性处理,论述上不明晰,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有主张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处理的,也有主张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处理的,有的往往检察机关起诉什么罪,就认定什么罪。为了能够以论述上准确认识此不足,便于实践中统一认定,本论文通过实例对此不足进行了浅析探讨。本论文首先介绍、评析了两个案例:李冬松贪污案、郭戎挪用公款案,审理时均有着较大争议,由此引发笔者对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的再深思。其次运用我国通用的犯罪构成论述,重点比较浅析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认为:两罪的主体相似,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两罪行为的实施都侵犯了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并都对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构成了一定的侵害。两罪的主观目的不同,客观方面的体现形式不同,对犯罪客体的侵害程度不同,犯罪对象不同。再次,通过对本论文案例的反思引起笔者对期待可能性论述的探讨,最后提出改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主体以及贪污罪客观要件修改的立法倡议。关键词:贪污罪论文挪用公款罪论文期待可能性论文

    中文摘要3-4

    Abstract4-8

    引言8-9

    第一章 案例浅析9-12

    1.1 案情介绍9

    1.1.1 李冬松贪污案9

    1.1.2 郭戎挪用公款案9

    1.2 争议焦点9-10

    1.2.1 对李冬松贪污案的审理有四种意见9-10

    1.2.2 对郭戎挪用公款案的审理有着三种意见10

    1.3 案例评析10-12

    1.3.1 对李冬松贪污案的评析10-11

    1.3.2 对郭戎挪用公款案的评析11-12

    第二章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定性比较12-23

    2.1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12-15

    2.1.1 贪污罪的概念12-13

    2.1.2 贪污罪的基本特点13-14

    2.1.3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14-15

    2.2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15-16

    2.2.1 挪用公款罪的概念15

    2.2.2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15-16

    2.3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和联系16-19

    2.3.1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16-19

    2.3.2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联系19

    2.4 本论文案例所采取的犯罪构成论述19-23

    2.4.1 犯罪构成论述与犯罪论系统19-20

    2.4.2 我国通用的犯罪构成论述20-21

    2.4.3 用我国通用的犯罪构成论述浅析本论文案例21-23

    第三章 期待可能性论述及适用范围23-28

    3.1 期待可能性论述原理23-25

    3.1.1 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和本质23

    3.1.2 期待可能性的范围23-25

    3.2 李冬松、郭戎的行为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25

    3.3 期待可能性论述可否适用于李冬松、郭戎案25-28

    3.3.1 期待可能性的标准26-27

    3.3.2 期待可能性论述可以适用于李冬松、郭戎案27-28

    第四章 改善目前立法的倡议28-31

    4.1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主体的改善28-29

    4.1.1 两罪的主体应定位为“公务论”28

    4.1.2 “以事公务”涵义的界定28-29

    4.1.3 立法倡议29

    4.2 贪污罪客观要件的修改29-31

    4.2.1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29-30

    4.2.2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的行为方式30

    4.2.3 立法倡议30-31

    结语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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