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与现实原因,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同法律制度的有着造就了中国多法域的近况。各法域民商事交往的进展及利益冲突的产生引出了各法域法律的冲突不足。台湾与大陆交往的日益频繁,使中国出现了“一国两制、四法域”的格局,革新开放以来,内地与港澳台的交往日益频增,对大陆的投资日益增加,在经贸、婚姻、继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领域将产生诸多的法律冲突,两岸三地之间有着着特殊的区际法律冲突。由于大陆、香港、澳门各自施行互不相同的法律,是相互独立的法域,在各地人民的区际交往中,当某一事项或一项争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区时,究竟应该以哪个地区的法律处理争议的不足,即区际法律冲突不足不可避开地会产生。中国应该采取何种区际法律冲突的方式,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不足。本论文基于区际冲突法的基本论述,采取论述联系实际和比较浅析的策略,以剖析两岸三地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理由入手,在全面厘清两岸三地区际法律冲突的体现形式和特点的基础上,着力探究解决两岸三地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和应遵循的原则,以此在论述层面阐明两岸三地相互承认与适用对策略律的法理基础以及建立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宪法性机制的可行性。本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两岸三地区际法律冲突不足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港澳台与祖国分离,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民党退往台湾,导致了两岸半个多世纪的对峙;随着港澳的相继回归、两岸交往的频增以及各自既存法制的相互影响使法律冲突变成了现实;第二部分着重对两岸三地区际法律冲突的体现形式和主要特点进行了深入剖析;第三部分是我国应采取的解决途径和坚持的原则进行了可行性浅析;第四部分是成功解决两岸三地区际法律冲突的作用,对加深两岸三地民商事交往,继续深入扩大革新开放具有重大现实作用。关键词:区际法律冲突论文法域论文一国两制论文解决途径论文
摘要4-5
Abstract5-6
目录6-8
引言8-9
一、 两岸三地区际法律冲突的背景及原因9-13
(一) 历史背景9-11
1、 不平等条约下港澳台与祖国的分离9-10
2、 两岸半个多世纪的对峙10-11
(二) 现实原因11-13
1、 港澳回归及两岸交往的频增11-12
2、 各自既存法制对相互交往的影响12-13
二、 两岸三地区际法律冲突的形式和特点13-18
(一) 体现形式14-15
1、 法律内容有着的诸项差别14
2、 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日渐增加14-15
(二) 主要特点15-18
1、 是在不同性质社会制度下的法律冲突15-16
2、 享有高度自治权的法律冲突16
3、 体现多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16-17
4、 含有适用国际条约的法律冲突17-18
三、 两岸三地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与原则18-23
(一) 解决途径18-21
1、 立法途径18-19
2、 司法途径19-20
3、 协调途径20-21
(二) 遵循的原则21-23
1、 必须坚持一个国家的原则21
2、 必须尊重各法域法律制度的特殊性原则21-22
3、 必须有助于两岸三地共同进展的原则22-23
四、 解决两岸三地区际法律冲突的作用23-26
(一) 有利于规范两岸三地民商事交往23-24
(二) 为两岸三地共同进展提供保证24
(三) 有利于早日实现祖国完全统一24-26
结论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