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制定海上货物运输法的目的是让海上运输的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有法可依,让海上运输的交易变得更加的规范。在海上货物运输联系中,承运人承担的不仅仅是运输货物履行的角色,他还承担着海上运输责任、享有免责事项等等,这些都会对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联系带来深刻的影响。所以,在海上运输法律当中,承运人的责任制度不足应该是重点探讨的对象,因为它不仅涉及到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利益联系,更代表着未来海上运输立法的走势。我们回首各国海上货物运输立法的进展会看到,世界各国对承运人制度的立法的变化,不单单是各国航海运输立法变化的标志,还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力量较量的产物。伴随着第二次科技革命的到来,世界各国的航海技术也不断的提升,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实力也不断增强,世界各国在立法时,特别在承运人的责任制度规定方面,逐渐的向托运人的力量倾斜。鉴于承运人责任制度对海上货物运输交易的重要量,对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探讨与讨论不仅有论述作用,更对海上运输的实际操作有重要的指导性作用。所以笔者以《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责任制度为题,讨论《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制度的新规定对海上货物运输的影响,用来探讨我国是否加入该公约。本论文首先以《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制度总体结构为出发点,综合该公约在起草时的背景,以承运人责任期间、义务、归责原则以及责任限制等角度对《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制度进行评价,希望通过此探讨能推动我国的海上运输业进展。全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引言部分主要以论文的选题背景和论文探讨的作用进行阐述。正文主要有五章。第一章主要阐述的是《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制度结构,通过对《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制度综述、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特点以及对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法律作用评价。阐述笔者探讨《鹿特丹规则》承运人制度的作用。第二章通过总结承运人责任期间规定的演变、比较承运人责任期间与合同期间、管理货物义务三者的共同点与不同点,以而探寻《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期间的变化,并且对于我国《海商法》中承运人责任期间的规定的修改善行倡议。第三章主要介绍了《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法定义务的转变,浅析其转变对世界航海运输业的影响,以而对《海商法》中承运人的适航义务以及管理货物的义务的立法提出进一步的修改倡议。第四章通过归责原则、航海过失免责事项以及证明责任等几个方面来阐述《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基础的转变,以而对我国《海商法》中承运人的责任基础的修改提出倡议。第五章主要阐述的是《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限制的转变,浅析该公约对我国责任限制立法的影响,以而对我国面对这些影响应该采取何种措施提出倡议。最后,文章中的结论部分通过对当代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立法走势进行浅析,对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善行总结性概括,以此期盼我国的承运人制度更加适应航海事业的进展。关键词:承运人论文责任制度论文责任期间论文责任限制论文
摘要4-8
Abstract8-15
引言15-17
一、 《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制度概述17-31
(一) 《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责任制度产生及其主要内容17-22
(二) 《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特点22-26
(三) 《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制度的价值评价26-31
二、 《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期间的变化31-43
(一) 承运人责任期间的进展31-36
(二) 责任期间、承运人管货义务、合同期间的联系36-39
(三) 我国《海商法》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39-43
三、 《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法定义务的变化43-61
(一) 适航义务43-49
(二) 管货义务49-54
(三) 适航、管货、免责三者联系54-58
(四) 对我国立法的影响58-61
四、 《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变化61-82
(一) 归责原则62-71
(二) 航海过失免责71-76
(三) 举证责任76-82
五、 《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限制的变化82-92
(一) 承运人单位责任限制82-86
(二) 承运人责任限权利的丧失86-88
(三) 对我国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的影响88-92
结论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