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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实证新闻”:科普新闻和生活作类报道新结合

收藏本文 2024-02-18 点赞:7545 浏览:2350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提要:实证新闻正以科普的内容、受众的参与、公开的形式、科学的结论在业界“实证新闻”:科普新闻与生活怎么写作类报道的新结合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崭露头角。本文认为实证新闻既是科普,更是生活,身处其中的媒体既是传播者,更是组织者,它既有创新之实,也有越位之嫌。此时对它进行理性剖析,纠正航向,使之朝着健康之路发展,正逢其时。
关键词:实证新闻 科普 媒体
近年来,实证新闻在各类媒体崭露头角,蓄势待发。从电视到纸媒,不断有媒体采用这种报道范式,取得令人瞩目的效果。如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在2009年开办《小强·小强实验室》,杭州《都市快报》在2011年4月开办专栏《好奇实验室》,央视科教频道《原来如此》,以及广西《南国早报》不定期推出的《传闻求真》等等。经网络检索,这些栏目最受读者关注的是《好奇实验室》,近500万人次;其次是《小强实验室》,有200多万人次。其中,《小强》所在板块栏目年广告收入突破

1.2亿;《原来如此》年广告收入近100万。

所谓实证新闻,是指媒体利用科学实验的策略来验证某些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有人将这种报道模式称为“实验性新闻”,认为它是已有的“精确新闻”的一种发展。有人称之为“实验新闻”,也有人称之为“科普新闻”。本人觉得,这些称呼都不能完全概括这类新闻报道的特质。在“科普新闻”或“实验新闻”中,记者是个“中立”的观察者、传播者,更多地担当着“相似度检测”的作用。而在“实证新闻”中,记者除了肩负着传统的传播任务之外,更主要的是个组织者,从选题、实验过程、实验结果公布都亲力亲为。此外,整个实验过程都有读者参与。读者的角色与其说实验者,不如说是监督者,增加实证结果的可信度。鉴于此,本文称之为实证新闻,以求更能体现它的本色。
实证:既是科普,更是生活
实证新闻是用实验的方式传递某种科学知识,澄清或纠正人们原来的某些模糊或错误的认识,指导人们在今后的生活中,采取一种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所以,这类新闻与其说是科普实验,不如说是一种生活态度的纠正、生活方式的转变:如烟头真的能引起火灾吗?洗涤灵和盐水哪个更能去除果蔬的残留农药?水果榨汁吃和直接吃哪个营养价值更高?家用电器开关关了就断电了吗?等等。
它的策划范式大体是三段式,即选题的策划阶段、实验的记录阶段、媒体的传播阶段。策划阶段要提出选题,一般都声称来自读者(网民),选择那些更容易受人关注的课题。同时,也要落实经费、器具、人员、指导实验的专家等具体事宜。记录阶段分两种模式,对视频来说可能就是个纪录片,对于纸媒就是实验报告。传播阶段则类似于传统的科普新闻,但对媒体来说,其传播任务并没有完成,更期待受众的反馈、市场的反应,为下一次的策划提供参数。
它的本质可以用“三实”来概括,即实验的形式,实用的价值、实际的效果。其实验形式通常采用“去实验室化”,也就是愈平民化,其反响愈好。上述几个专栏的关注度以及它们的广告收入说明这一切。《原来如此》的实验场所几乎都是专门设计、搭建的,而《小强实验室》都是日常生活隋景。前者不仅实验成本高,而且使受众产生距离感。实证新闻的价值不仅在于传播某—科学知识,更主要的是纠正了某些似是而非的错误认识,并对人们的身心健康起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形式的平民化让人感觉更亲近、更可信。反之,如果脱离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情景,回到所谓的“实验室”,人们就会觉得它离自己很远,实际效果可能会打折扣。
实证新闻表面上看是科普新闻的一种延伸,实际上它更是—种新的价值观和传播理念的突破。在目前所能见到的这些实证新闻类新闻中,有的能够自觉而清晰地加以运用,有的则不是那么清晰。实证新闻的特点如下:
理念:受众第一。这主要体现在选题来自受众,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选取受众关心的理由,可谓“从群众中来”。如《好奇实验室》对征集到的选题“一经采用,可获报料费103-1000元”。其次,实验过程有征集到的受众自愿参加。这意味着科学实验不再仅仅是专家、专业人员的事,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消费者也可以参加试验。第三,结果面向受众。这种面向,不仅是把一种再现的科学结论告诉受众,而且是把一种价值取向传递给受众;不仅是“这一次”实验的结束,而且是为“下一次”的开始做准备;不仅是信息的传递,而且是公信力的彰显。
形态:实验再现、平实报道。实证新闻保持甚至弘扬了纯粹的实验记录方式,实验的报道者也就是实验的亲历者、参与者,成为释疑解惑的当事者。受众加入的门槛很低,只要愿意,都可能成为其中的实验操作者、体验者。
价值:以民为本,内外兼顾。节目之内的选题主要是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而且它的叙述角度平视化,价值取向民本化,报道方式民众化。节目之外发展成为便民的怎么写作平台,活动是报道的依托,报道是活动的延伸。而且,这种延伸逐渐发展成为一套完整的便民怎么写作平台,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如《小强实验室》就打出“大事小事找小强帮你解决”。
媒体:既是传播者,更是组织者
实证新闻的兴起,将策划的意识推到“信源”的层面。这就要求媒体不再是单纯的信息传播者,更是组织者。对具体某一家媒体而言,这保证了信息的“独家性”。也就保证了它在传播终端的吸引力。
在这种情况下,媒体不仅仅是传统作用上的“投递员式”的信息怎么写作,而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智慧,让受众分享在传播领域的乐趣,实现自我选择、自我论证、自我治理和自我关照的组织者。也就是说,媒体已成为聚合各种社会资源的平台,这种模式要求媒体有更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实际上就是一种传播权利的共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选题的共享。传统选题是由媒体一家完成的,实证新闻中的选题,即使是媒体独自完成的,也要标榜“根据观众(网民、读者)提供的线索”,生旧所做选题脱离受众。不管具体选题来自何方,其标榜本身已经说明实证新闻从意识上已经敞开了“与民同乐”的大门。
2 参与制作。受众参与实证新闻的制作,其衍生作用远远大于受众本身。受众作为一种符号和象征,尽管只是局限于科普领域,在不少节目(栏目)中只是担当“跑龙套”的角色,过于危险或专业性较强的实验,不会让普通受众担当。但它所表达的社会情绪、社会意愿,会使媒体在社会生活当中的作用和作用显著提升,更重要的是它能吸引更多的受众和商业资源的青睐。3 表达权。媒体把选题的决策权、愿景的表达权、感受的评价权交给受众,交给社会,其本身就满足并强化了人们对信息质量的渴求。无处不在的信息就像海水,看似很多,却不能解渴。这使人们更加渴望高质量、能够解渴的淡水。在表达的同时,期待着引导和方向,期待着价值的确立和共鸣。实证新闻中,受众借着科普的实验,表达着自己的认同和迷茫,闪现着共享的“实证新闻”:科普新闻与生活怎么写作类报道的新结合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喜悦与痛苦。
至于媒体的具体组织过程,倒不是特别复杂。一旦确定了任务,媒体可以借助自身优势,相对轻松地完成社会力量的协调,参与人员的征集或邀请,所用场地的租赁或借用,实验器械的购写或租借,—切都水到渠成。
慎思:既有创新之实,也有越位之嫌
实证新闻的兴起是时代的呼唤和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是媒体的一项重要职责。实证新闻以别具一格的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为科普做出了努力。
实证新闻之新,体现在“内容实、形式近、人员亲”。“内容实”是指实验做得扎实、实在,很多就是人们身边的事情。严格来说,实证新闻中的内容几乎都是老、旧、陈的东西,都是科学家早已论证过的东西。然而,这些内容对科学素养不高的民众来说,却是“新”的。“形式近”是指实验在思想意识上脱下了“白大褂”,去掉神秘,以普通面貌展现在受众面前。“人员亲”是指实验多数是由自愿参与的受众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完成,给人一种人人都可以做到的感觉,其亲切感油然而生。
在实证新闻火热的背后,也透露着某些让人担忧的现象,其实验有越俎代庖之嫌,有媒体审判的意味。真理和谬误只有一步之遥,一旦拿捏不准,轻者节目遭殃,重者公信力受损。如《小强实验室》在2009年9月13日做的1.6排量、手动挡汽车油耗实验,在环城高速跑完58公里后,最省油的只用了0.97升,最耗油的也只有4.98升。由于是在中途不停车的极端环境下得出的,这样的实验又回到了“实验室”,其结果令人质疑,其目的令人怀疑。如果测试改为普通市区道路,尽管油耗可能会增加,但真实性不容置疑,也许传播效果反而更好。
有的实验节目如《原来如此——引爆气囊》(2013年9月15日)为验证安全气囊的安全性,这个实验碰坏了5辆汽车。之前,为了验证安全带的作用,实验碰坏了3辆汽车。相信观众看了这样的“实验”,最强烈的感受是“心痛”:十几万元一辆车,几下就撞坏了8辆,这成本也太高了。不仅离“民”的距离太远,所得结论都是常识,有的甚至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了,如汽车前排要扎系安全带。而且实验的内容几乎是所有汽车定型时都做过的,也没什么新的视角,有必要再花巨资验证一次吗?
又如《小强实验室》对汽车防撞钢梁的验证,目前国内还没有针对后碰撞的法规标准。许多车也就没有安装,即使安装的,其厚度也是1-3毫米左右。实验甚至用2010年5月9日北京长安街“菲亚特”车祸来说明没有后防撞钢梁的后果。这样的实验所产生的“附带”信息远远大于它所要表达的“主要”信息。国家为什么不制定标准?为什么日系车实行双重标准?看了这样的节目,显而易见的情绪是:我们太落后了,不爱护自己的消费者。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任何规定都是历史范畴,所谓的双重标准也是由于国情不同而产生的。这样的实验迎合了普通民众的消费情结——“有防撞钢梁安全系数就大,没有就小”。事实上,在司乘人员的安全上,人的因素非常重要,而多数时候车的因素是次要的。仍以长安街“菲亚特”车祸为例,肇事车“英菲尼迪车”事发时车速高达1106-1217公里/小时,而该路段最高限速为70公里/小时。在高速的撞击下,防撞钢梁也难以保证安全。
因此说,这类实验不仅出发点不能有任何偏见,不能迎合社会心理,而且实验过程要公开透明,实验结论要严格局限在特定的范围内,任何拔高、拓展、延伸都可能让“真理”变成“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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