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管理学 >> mba >> mba研究方向 >中国宪政道路中缺失精神

中国宪政道路中缺失精神

收藏本文 2024-04-18 点赞:23077 浏览:10654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中国的宪政道路已经走过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宪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不陌生了,但是它在我国实践中的效果怎么样?我国实践中的宪政还缺乏什么因素?以上就是本文想要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宪政现状精神

一、宪政释义

宪政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总体来说大多数学者都承认,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政治为核心,法治为基石,人权保障为目的。从这个概念来看,近代中国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用一句经典的话说就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二、中国宪政的基本问题

就我们目前而言,政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当今的政治离宪政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
首先,公民的权力意识不高,特别是政治权力意识。我国公民的权力意识相比于过去已经大大提高,但是基本上还是停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较为肤浅的层面。要提高公民的权力意识,就要从制度上给予保证,健全选举制度,听证制度等公民参政议政的制度,是公民容易参与到管理国家的实践中,而不是简单的书本教学。
其次,政治体制亟待改革,党的领导亟待改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大力推进人民,进一步革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强党内,着力于具体制度的构建。
最后,权力监督体制亟待完善。我国当前的权力监督体系分为两条线:一是外部监督,包括政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五个方面;一是内部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党内监督。这一监督体系看似

源于:毕业论文致谢www.udooo.com

完整,但在实践效果上收效不佳,它只规定了虽有权监督,没有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机构和后果,也就是说权力监督缺乏真正的执行机构,解决的途径是建立多元化的权力制约机制,可以向大陆法系国家一样建立宪法法院或者单独的宪法监督机构违宪审查的权力和审理宪法诉讼的权力,或者像美国那样直接赋予最高法院上述权力。

三、中国宪政问题的根源——精神缺失

如果说自由是法律现代化最根本的原则,那么在追求自由这个终极目标的各种手段之中,我认为,精神就是前提条件。

(一)的基本涵义

“”一词由希腊语的Demos(人民)和Kratia(统治或权威)演变而来,其最初的含义就是人民的统治。
从古至今,不断发展,不断更新,它的基本理念也不再是希腊时代政治家们所期待的那样了。最初的“人民的统治”转变成了“精英的统治”,无限的、极端的向有限的、自由的转化,随着代议制的产生,间接取代了直接,宽容和个人独立成了不可或缺的内涵。英国政治学家戴维?赫尔德(Did Held)将历史上形成的不同的范式概括为八种:即雅典制、保护型制、发展型制、直接制、 竞争性精英制、多元制、合法制和参与制。

1.启蒙思想家的观

现代意义上的,是从欧洲的启蒙运动开始的。他们的思想中或直接或间接的体现着现代所具有的精神。
第一位是英国的洛克。对洛克观的分析仍然是基于对洛克留下的文本的分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洛克的人权学说。洛克倾向于君主立宪的政体,在这种政体下,主权属于人民,人民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无任何限制的、唯一的、不可分的,政府只是个契约问题,它是人民天赋人权的保护者。在他的书中没有出现“人权”这类的词语,他对人权这类的概念用的非常谨慎,说明他的人权理论并不直接体现观念。
其次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信托与写作技巧。人民有着天赋的权力,不受侵犯,在政治共同体中,人民将自己的权力让渡一部分给政府,这是政府权力的唯一合法来源,政府必须经过人民的信托才能取得政治权力,是他成为人民权力的写作技巧者,他们之间的这种信托写作技巧的关系也不直接体现观念。
再次是政治平等。人人生而平等是启蒙思想家都信奉的观念,因此在自然权利上,人人都是平等的,但是在人进入到社会之后,自然权利受到社会的限制,自然的平等并不直接推导出政治平等,在洛克思想中体现最为明显的就是选举制度,他所提出的选举并非如今所倡导的普选,而是取得选民资格需要特殊的身份。洛克的选举制度虽不体现现代精神,但是已经有了的雏形了。
最后是多数人的统治。洛克是第一个提出单纯以数量为标准的多数人统治原则的思想家,他认为个人脱离自然进入政治社会就需要跟统治者签订一个契约,将自己的自然权利让渡一部分给政府,但是在政府中,若要统一意志行使权力,则需要一些规则,这个规则在洛克这里就是多数人的意志。这一观点在现代中也有十分明显的体现。
第二位是法国的卢梭。可以说西方现代政治中的原则是在卢梭的思想中确立起来的,他的社会契约论是西方政治的基础。
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对立以及个人利益之间的相互对立是近代和现代的特征。社会契约论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个人在自然中是平等的,在进入政治社会的时候,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的集体,个人将他全部的权力毫无保留的转让给集体,使个人在新的基础上重新达到了平等,这就是卢梭所倡导的社会契约。
为了达到使每一个人既完全服从社会,又仅仅是完全服从自己的双重目的,卢梭主张每一个人都有参加决定社会一切事务的权利,社会就应该是一个完全的人权的社会,即最高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他的人权说包括:主权不可转让,主权不可分割,主权不能被代表,主权绝对、神圣、至高无上。
卢梭的人权思想,完全奠定了近代宪政的基础。

2.中国的思想

不得不承认,思想确实是舶来品,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并没有多少关于的思想,而且思想对于中国人来说不过是近一百多年的事情。
儒家的“民本”思想与思想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民本思想主要强调的是贵民、爱民、恤民、护民的思想,它把统治者和民众分离开来,认为统治者是高高在上的强者,而人民是弱者,需要统治者的爱护、保护,需要他们施舍的尊重。这与西方的思想是背道而驰的,思想的基础就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民本思想的基础却是人天生分为三六九等。中国近代思想的启蒙,老套地说,是从战争以后开始的。战争之后一大批的开明官僚开始注意到外来的思想,以林则徐、龚自珍、魏源为代表,他们是中国第一批开眼看世界的人,也带来了先进的思想,但是影响不是很大。我认为,真正开始近代思想的大范围传播还是从辛亥革命开始的。
辛亥革命承载着巨大的历史包袱,背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它能够打破封建专制统治,在中国建立了标榜、共和、宪政等内容的中华民国,不得不说是有历史的必然性在里面的。至少,首先是他把的思想带到了多数人的面前。
五四运动是以和科学为旗帜的,从此以后,社会主义开始取代资本主义成为人们的追求目标。但是五四运动时代的也有一定的缺陷。第一,只是中国的知识分子救亡图存的一种思想启蒙,推崇它的终极目标是实现民族复兴,而不是我们所强调的追求个人自由。它所强调的是一种社会责任,是一种救亡图存的思想依靠。第二,正是由于他有这样一个“世俗”的目标,导致了思想一来到中国,我们就将他肤浅化了,并不突出它所追求的个人价值,代之以国家利益、民族兴亡。也正是它救亡图存的目的,导致了它与西方所追求的人权、政治相违背,中国的并不排斥集权政治,反而是以为外衣来包装集权政治。
五四运动以来的这些中存在的问题也延续到了当下。

3.有而无精神

从前述来

源于:论文 范文www.udooo.com

看,说中国没有思想是不现实的,它从西方融入到中国社会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我认为,中国的宪政道路上,缺乏的不是,而是国人缺乏骨子里透露出来的精神。
当下的国人的观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将完美化,认为以为基础的各种决定、政策、法律法规都是正确的,忽视的基础——个人权利。特别是当前,不管是什么决定,只要冠上了与公共利益的名头,就是正确的。第二,将的价值扩大化,超越自由成为了第一价值目标。其实,与自由并不是二者择一的关系,因为任何一个良好的社会都是以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有机结合,两相比较,如果自由不比更为重要、更为优先的话,那么,至少也不比次要。第三,的地位上层化,本来是最接近大众的一项政治思想,他是从人的本性出发,从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出发的一种思潮,但是在我们这里,我们却将他精英化了,将人民的、的东西和权威的、精英的东西对立起来了,这样是不正确的,即使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也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而不是社会的精英阶层创造了历史,那么将和精英对立起来就有点说不通了。
精神包含了如下的几个方面:是为了实现以社会权力制约国家权力,传统的政治体制忽视人民的权力,社会力量单一化,国家权力膨胀,因此借社会的权力来制约国家权力,达到社会力量的平衡;是一种妥协,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一种制度,他需要少数不同意见的人为大多数人的意志而妥协,反而在非国家,人民没有妥协的机会,一切都被统治阶级操控,人民只能顺从;的目的在于公民参与各种社会公共事务,以达到善治的目标。
中国的宪政道路上正是缺乏这种的精神,时至今日也还是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融入到世界的大潮中去,这样不单纯的目的使得我们在学习外民族东西的时候缺乏了全面深入了解的动力,只要看到有点自己需要的东西就鼓吹他,改变了它本来的面目,人权的学说也是一样,我们已经忽略了卢梭强调的主权不可转让,主权不可分割,主权不能被代表,主权绝对、神圣、至高无上。
参考文献:
公丕祥.五四精神与现代[J].江苏社会科学,1989,01:8-9
石敦国.从卢梭政治思想看现代西方的幻象——对政治现代性的一个批判[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0:72-77
[3]魏艳.古代与现代之差别[J].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04,06:50-52
[4]燕继荣.两种观和观念的现代性变革[J].学习与探索,2002,02:22-25
[5]霍伟岸.洛克与现论[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01:84-93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