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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宗经》篇“情深而不诡”意旨辨析

收藏本文 2024-03-03 点赞:7185 浏览:2314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情深而不诡”出自《文心雕龙·宗经》篇。《宗经》篇曰:“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贞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学界对其中“情深而不诡”的解释存在较大争议。笔者综合前人已有理论成果,结合其他古典文献,采用文献内证的方法,试为之解。
上述“六义”中“‘情深’是首要的”,对“情”的相关解释有“感情”说、“思想”说以及“思想感情”说三类。持“感情”说者有詹瑛《文心雕龙义证》、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周振甫《<文心雕龙>译注》、牟世金、陆侃如《文心雕龙译注》以及詹福瑞《中古文学理论范畴》等。“思想”说的持有者以李炳勋为代表,而“思想感情”说以王元化、王运熙、陈书良等人为代表。
对“情深而不诡”的“情”,要依《宗经》篇中具体语境来探求其义。《宗经》篇“首段总赞经文,次段详论五经文体,名圣制深远可则,末端明文必宗经之理”,“末端”之首句为“禀经以制式”。有学者指出,“禀经以制式”,就是“模经为式者”,故能“自入典雅之懿(《定势》)”,“凡‘典雅’的风格,都是从内容到形式上取法经书的”,“自然具有雅正之美”。
《宗经》篇在“禀经以制式”之后,接着提出“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义”,“善也”,有美好之意,故能与“懿”通,“六义”即是“典雅之懿”、“雅正之美”的具体表现。在创作实践中,主要体现在对经书“修辞”、“文辞”、“笔彩”以及“语言”的模仿上。《宗经》篇批评“建言修辞,鲜克宗经”的现象,从反面申述“宗经”的意义。由此可知,经典的“修辞”是被模仿的对象。
《诏册》篇称“潘勖九锡,典雅逸群”,《风骨》篇日“潘勖锡魏,思摹经典”,《才略》篇有云“潘勖凭经以骋才”,这些都是从宗经的角度对潘文进行肯定。研究者指出,“潘文在文辞上摹仿经书”,作品“刚健有力”,刘勰对此是极为推崇的@。所以,“文辞”也是被取法的对象。
《才略》篇称“孙盛、干宝,文胜为史,准的所拟,志乎典训,户牖虽异,而笔彩略同”。“准的所拟,志乎典训”即“文能宗经”,所以“笔彩略同”即表明要取法经书的“笔彩”。综上所述,“六义”主要体现在“宗经”之文对经书文意与表现形式、表现手法的模仿,以及相应审美效果的追求方面。作为“六义”的下位词,“情深而不诡”的“情”应含文意表达之意。
必须指出,“古写作技巧论家只是在极其粗糙的意义上”来解释问题的。前文所谓的“文意表达”同样是一种比较含糊笼统的概念表述,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内容”、“文意”之意;二是对“内容”、“文意”作出的“表达”之意。这里的“表达”不是动词,而以“修辞”、“文辞”以及“笔彩”为表现形式,遵循一定的表达原则,或借助某种表现手段,进而生成相应的表达效果。
在《文心雕龙》中,“情”字有时使用双层意蕴,有时单用其中之一。由于《文心雕龙》中的术语被刘勰一以贯之的运用,适宜用同书自证。下面,笔者试列举其它与文意表达相关的“情”,以为之证。
《征圣》篇称“或博文以该情”,又称“《邠诗》联章以积句,《儒行》缛说以繁辞,此博文以该情也”。就其操作层面而言,“博文以该情”无过于“章”、“句”、“说”、“辞”,属于作品“修辞”、“文辞”以及“笔彩”的范畴。在“表现形式合乎文章法则”的原则指导下,创作者通过使用“繁赡”的“文辞”,“扩大篇幅”,实现“该情”的目标,这样的作品自然“不病其繁”。因此,“博文以该情”的“情”含有表达之意。
《明诗》篇曰“情必极貌以写物”。有论者指出,此句可呼应《物色》篇的“巧言切状,如印之印泥,不加雕削,而曲写毫芥”。由此可见,“情必极貌以写物”的“情”以“巧言”为表现形式,以“曲写毫芥”为表现手法,而作品产生的效果是“如印之印泥”。所以,“情必极貌以写物”是指作品的表达必须极尽摹写刻画景物全貌之能事。
《章表》篇称“章式炳贲,志在典谟”。理想的“章”应该以“文辞”、“笔彩”为“表现形式”,合乎“修辞法则”,并“追求典谟的范式”,才能达到“要而非略,明而不浅”的审美效果。因此,“志在典谟”的“志”能被理解成表达的意思。
《奏启》篇曰“傅咸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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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而按辞坚深;刘隗切正,而劾文阔略:各其志也”。有论者认为,这里的“志”是“修辞主张”的意思。笔者大体上同意这一观点,因文学作品以“修辞”为媒介,来反映作者的“主张”。然而,“志”还须呼应前文的“辨析疏通为首”,同时概括“坚深”、“阔略”两种不同的文风,而“修辞主张”之说显然不足以涵盖上述全部内容。若释之以文意表达,则豁然开朗。首先,作者的“主张”能够被容纳在文意的概念之中。然后,以文意为表达对象,以“文”、“辞”为表现形式,以“辨析疏通为首”要的表现原则@。最后,“坚深”、“阔略”是由此而产生的审美效果。按《文心雕龙》中“情”、“志”混用的逻辑推理,“情深而不诡”的“情”能被当作文意表达来理解。
《定势》篇称“绘事图色,文辞尽情”。刘勰以“绘事图色”比“文辞尽情”,喻体中的“色”以及“绘事”皆为对同一事物的不同层面的表述,“绘事图色”意为通过颜色来表现绘画@。本体与喻体同构,“文辞”与“情”应该属于同一范畴。而且,“绘事”是颜色的最终目的,“情”当然是“文辞”的表达对象,所以“文辞尽情”的“情”是内容的意思。“文辞尽情”意即用文辞来充分的反映文意,“情深而不诡”也是要通过“文辞”等形式来实现,则两“情”字可相互为证。
“情深而不诡”的“情”与“深”、“诡”相关联,正确解释后面的这两个字,将加深我们对“情”的理解。
如前所述,“文能宗经,体有六义”,即阐述通过取法经书的内容与形式,来进行文学创作。因此,“情深而不诡”的“深”的意蕴必与经书的内容与形式之“深”相关联。
《原道》篇称“符采复隐,精义坚深”,是全书唯一涉及五经内容或形式之“深”的文献内证。“坚深”的“精义”不但都与《易》相关,而且本身就能呈现出“曲隐”的审美效果。
“符采复隐”,“符”含玉石、宝玉之意,“采”是“文采”的意思。《隐秀》篇称“隐之为体”,譬“川渎之韫珠玉”。有论者指出,隐美好像“温润的美玉”,故有“符”的品质。《隐秀》篇赞语称“深文隐蔚”,一般释“蔚”为“文采”,则“采”与“蔚”通。同时,《文心雕龙义证·原道》篇在解释“符采复隐”的“隐”时,引《隐秀》篇“隐以复意为工”为证,则两“隐”相通。综上所述,“符采复隐”即是“隐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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