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革新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旧城区房屋搬迁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数占城市建设矛盾冲突总数的比例不断升高,数量日益增加,其中涉及较为集中的法律不足便是国有土地利用权收回补偿不足。在城市房屋搬迁历程中,政府部门通常处于较为优势的地位,被搬迁人处于较为劣势的地位,二者形成了强烈的比较。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在国有土地利用权的收回补偿不足方面有着着规定含糊,收回条件界定不清,补偿标准混乱,收回补偿程序缺失等不足,这直接导致了实践中与房屋搬迁相关的各方当事人利益冲突不断加剧,被搬迁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采取极端方式进行抗争,进而悲剧屡现。目前,“城市搬迁之殇”已成为困扰政府管理的重要难题,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基于此,本论文试图联系我国实际,以维护被搬迁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对国有土地利用权收回补偿不足作相应的法律探讨。本论文共分为三部分。首先,对国有土地利用权收回补偿基础论述进行简单介绍,对拆迁补偿、收回补偿与征收补偿三个概念进行比较;其次,对国有土地利用权的收回补偿近况进行评析,剖析现行立法关于此不足规定的近况及有着的弊端;最后,提出国有土地利用权收回补偿机制的改善倡议,确定收回补偿机制改善的基本标准,并提出具体措施。关键词:国有土地利用权论文收回论文补偿机制论文
摘要4-5
Abstract5-7
引言7-8
一、 国有土地利用权收回补偿的基础论述8-13
(一) 国有土地利用权概念及类型8-10
(二) 国有土地利用权收回补偿的界定10-13
二、 国有土地利用权收回补偿近况评析13-18
(一) 国有土地利用权收回补偿的立法近况及弊端13-16
(二) 国有土地利用权收回补偿程序近况及弊端16-18
三、 国有土地利用权收回补偿机制的改善18-25
(一) 收回补偿机制改善的标准18-21
(二) 收回补偿机制改善的具体措施21-25
结语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