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4-5
Abstract5-9
第1章 物业税的概念界定与论述基础9-15
1.1 物业税的概念论争与界定9-11
1.2 物业税的论述基础11-15
1.2.1 受益论的主要观点11-12
1.2.2 新论的主要观点12-13
1.2.3 我国物业税的选择——受益论13-15
第2章 我国物业税的可税性15-26
2.1 我国物业税具有可税性——物业税之利15-22
2.1.1 符合经济法的价值追求15-17
2.1.2 矫正地方政府职能17-18
2.1.3 改善不动产税、费、租系统混乱18-21
2.1.4 稳定不动产21-22
2.2 我国物业税不具可税性——物业税之弊22-25
2.2.1 消极的纳税意愿22-24
2.2.2 税基评估的固有缺陷24
2.2.3 税收收入并非绝对稳定24-25
2.3 我国物业税的可税性结论25-26
第3章 我国物业税的立法设计26-41
3.1 国外物业税立法借鉴26-29
3.1.1 各国物业税立法介绍及比较26-28
3.1.2 对我国物业税立法的有益启迪28-29
3.2 我国物业税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29-31
3.2.1 地方政府主导征管的原则29-30
3.2.2 征税范围最大化的原则30
3.2.3 宽税基、低税率的原则30-31
3.3 纳税义务人、征收对象与范围、税基31-35
3.3.1 纳税义务人31-33
3.3.2 征税对象与范围33
3.3.3 税基33-35
3.4 税率35-37
3.4.1 税率的决定主体35
3.4.2 税率方式35-37
3.5 税收减免与优惠措施37-39
3.5.1 对农村不动产的税收减免与优惠37-38
3.5.2 对城镇居民和工业不动产的税收减免与优惠38-39
3.5.3 对公益性事业不动产的税收减免与优惠39
3.6 与现行不动产税种的联系处理39-41
第4章 我国物业税的税制运转41-46
4.1 审慎把握我国物业税的开征时机41-42
4.2 建立制约评估成本优先的税基评估系统42-44
4.2.1 基于分区回归浅析法的评估成本制约42-43
4.2.2 基于信息共享机制的评估成本制约43
4.2.3 评估机构设置与评估周期的确定43-44
4.3 实行宽严相济的税收征管44-46
4.3.1 惩罚方式多样的检查制度44-45
4.3.2 说服教育居先的怎么写作制度45-46
结语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