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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价包干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优化

收藏本文 2024-04-12 点赞:4317 浏览:996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本文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总价包干模式下对合同管理,如何优化地实施合同控制的方法进行了探讨,以供类似工程借鉴。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合同优化管理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contracting mode of lump-sum lump sum contract management, how to optimiz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ethod of control of the contract were discussed for similar projects to learn from.
Key words total construction contract optimize th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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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干线沿海公路的一段,经省政府批准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全国高速公路工程管理中尚属首例,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有较多的问题及困难需在实践中摸索、改进,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运行,同时为后期工程项目提供经验。

一、工程计量管理方面

对于总价包干的合同项目,在工期短、工程量较小时一般可在合同条件中约定较为简单的计量支付方式。但对于较为大型的工程项目,由于涉及工程量大,资金多,工期长,以上计量支付方式并不适宜,无法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吻合。对于工程量巨大的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必然与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管理相结合,绝不能简单按时间进度或分阶段予以支付。

1 、高速公路计量支付管理模式概述

本高速公路计量支付模式采用了所谓工程量清单进度比例结合工程变更、施工图数量等进行管理,说明如下:
⑴ 当实施工程量与招标图纸的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相一致时,则以完成实物工程量和相应单价计量支付;
⑵当实施工程量与招标图纸的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不一致时,则以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按进度工程量(即进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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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报价清单工程量,以下类同)与相应单价计量支付;
⑶当实施的项目发生变更时,则按变更数量对前期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按当期累计进度工程量扣除上期已计工程量作为当期计量(变更后累计进度比例×报价清单工程量-上期已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量支付;
⑷当实施项目为原招标图纸中未有的新增项目,则该项目的支付单价按“0”处理,其费用视为投标风险,含在风险补偿金中。

2 、计量工作中存在困难及问题说明

以上计量支付方式,从概念上理解达到按进度比例支付的要求,并结合了工程量清单管理,但在实施过程中,碰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与问题:
⑴虽然在文字上理解达到了严格按总价,并结合工程量清单进度比例支付的目标,但对于诸如高速公路线路长,地形、地质复杂的工程,均存在工程变更及施工图纸数量的部分更改,实施过程的工程数量与投标数量有出入,且工程变更的动态变化,不能确定在何时终止。实际完成数量不等于计量数量,每期对数量进行调整,不利于计量台账的录入,引起管理混乱。另外,按以上计算式,对于工程量增加的变更,承包商会消极面对,极力回避增加工程量的工程变更,以有利于工程计量与支付。
⑵施工中经常出现新增项目,以有利于现场实际施工,但由于新增项目,承包商无法按进度比例进行计量,不利于资金回笼,承包商就会极力建议采用原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从而严重阻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项目中的运用。
⑶对于方案优化,如根据现场实际地质、地形、水文等工程情况,应将某段路基工程变更为桥梁工程。变更后实施的桥梁工程费用按理解应等同于原路基工程造价,若其它桥梁工程均已实施并完成计量,则该变更工程在对桩基、墩柱等的计量时只是履行了计量程序,而无法得到资金支付,原该段路基工程的造价将依据其它段落路基工程完成情况按比例实现计量与支付,这样将造成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管理的困难。
因此,对工程量清单比例系数的多次调整,将会出现每期正常计量数量不等于实际完成数量的情况,从而不利于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业主对工程计量及支付的管理。

3 、对计量支付管理的改进措施及意见

因此,本人认为,将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管理与总价包干合同管理模式结合,在每期计量时始终以完成的每单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予以确认,进行计量支付。
在计量管理工作中,作好以下几方面:每期计量严格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合相关合同及规范要求予以计量,对工程变更的新增项目同样予以确认,并套用新增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在计量支付过程中,设定最高限额,以避免计量数量或支付超限,对资金的限额设定为不超过固定总价的某个百分比,如工程计量金额已达到规定的百分比,此时要求各方组织进行竣工工程结算,以有利于各项结算资料、报表的形成,督促承包商尽快完成后续结算报表、完善工程变更资料等。

4、 调整后的计量支付管理模式的优点

经过调整的计量支付管理模式,结合了总价包干合同管理的固定总价目标,并同步考虑到完善工程变更及后期结算资料,有以下几个优点:
⑴计量思路清晰明了,采用较为普遍的单价合同计量支付管理方式,避免了按工程量清单比例系数计量时对计量数据的多次调整。
⑵ 结合工程数量流与资金流的双控制,由于设定了每个清单细目最高计量限额,在工作中就要求参与计量管理的各方必须对每个清单细目作详细的管理。
⑶ 由于新增的工程量清单细目同样按实际发生予以及时支付,有利于承包商积极进行工程变更,特别是确保工程质量,并能加快工程进度的变更。
⑷有利于承包商、业主对完成工程投资情况的了解与控制。
⑸有利于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竣工结算工作的展开。
⑹有利于业主对工程项目全面评估,按照上述计量模式管理并做出的竣工结算资料,虽然与签定的合同价不符,但由于所有资料均全面反映了实际,数据真实,这将有利于业主真实计算本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及工程造价。

二、工程变更管理方面

按照总价包干合同的原则方针,施工单位的报价清单中包干费用包括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各阶段的工程建安费的所有费用,除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增减及规模变化业主将给予合同总价增减外,其它不管什么原因,均不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而工程更是肯定的,当涉及到工程数量变化时,其数量变化而影响的投资对承包方结算以及业主支付不产生影响,那么工程变更在工程费用增减方面对合同双方来说,显得意义不大,但事实上这是合同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
从实际来看,总价包干合同中应把握好工程变更方案的审查批准,并在方案审查批准的各个阶段作好相应变更费用估算及详细计算,坚持以变更方案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为标准,且不得低于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同时应结合费用增减量分析承包商承担风险及获得利润的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1、工程变更的程序及报表

按照总价包干合同条件,现行工程变更的程序由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细则予以明确,程序如下:
⑴设计变更的提出和受理
⑵设计变更方案的论证和确认
⑶设计变更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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