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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反补贴争端解决中公共机构认定任务书

收藏本文 2024-03-28 点赞:26900 浏览:12090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根据《SCM协定》规定,认定公共机构是认定补贴有着的前提,由此探讨WTO反补贴争端中公共机构的认定标准对于积极应诉具有重要的作用。本论文将以DS379案为视角,深入浅析DSB在反补贴争端解决中认定公共机构的标准及对我国的启迪。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言通过对DS379案主要争议点的归纳引出本论文的主要探讨不足。第二部分浅析DSB在以往反补贴争端中对公共机构的认定标准。在DS273案中,专家组首次提出了政府制约标准。在DS296案中,专家组并未说明是否适用政府制约标准,但强调即使政府绝对所有某实体,也不能据此认定该实体为公共机构。在DS299案中,专家组也未说明是否适用政府制约标准,但表示是据以浅析实体的决策历程认定公共机构。第三部分梳理并比较浅析DS379案中DSB认定公共机构的两种标准。在DS379案中,中国主张适用政府职能标准,美国主张适用政府制约标准。专家组在经过论证之后认为应当适用政府制约标准,并依此认定中国涉案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为公共机构。上诉机构在经过论证后认为应当适用政府职能标准,并裁定不能认定中国涉案国有企业为公共机构,但因为中国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而认定中国涉案国有商业银行为公共机构。有关比较浅析主要以两方面展开:首先以DS379案为文本,以标准的提出、标准的内容、标准的论证、标准的适用四个方面对两种标准进行比较浅析,得出政府职能标准更具合理性的结论。其次通过浅析指出标准之争的实质即利益之争,政府制约标准正论为西方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工具,而以维护贸易自由和我国利益的角度出发,政府职能标准更具适当性。第四部分讨论WTO反补贴争端解决中公共机构的认定标准及进展对我国的启迪。首先,检讨我国在DS379案应诉中的失策,并浅析由此带来的启迪。其次,浅析我国可采取的其他应对措施,主要包括推进WTO规则的改善、深化国有企业革新以及深化国有商业银行革新三个方面。第五部分结语总结了本论文的主要观点和结论。关键词:公共机构论文政府制约标准论文政府职能标准论文DS379案论文

    摘要3-5

    ABSTRACT5-8

    一、导言8-11

    (一) 本论文的主要探讨不足8-9

    (二) 本论文的探讨作用、思路和策略9-11

    二、DS379案之前对公共机构的认定:政府制约标准11-19

    (一) DS273案11-15

    (二) DS296案15-17

    (三) DS299案17-18

    (四) 小结18-19

    三、DS379案对公共机构认定的新进展:政府职能标准19-47

    (一) DS379案中关于公共机构认定的主要争议19-32

    (二) 政府制约标准和政府职能标准的比较浅析32-43

    (三) 政府制约标准和政府职能标准之争的实质浅析43-46

    (四) 小结46-47

    四、DS379案对我国的启迪47-57

    (一) 中国的应诉失策及启迪47-49

    (二) 其他应对措施49-57

    五、结语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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