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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后社会帮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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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后社会帮教制度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摘要】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我们在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时,可以引入社区矫正的内容和做法,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的平台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矫治。基于教育矫治的需要,将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为社区矫正的对象并无不妥。
【关键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社区矫正

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所谓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某些刑事案件虽符合起诉条件但情节轻微的,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犯罪后的悔罪表现、公共利益及形势政策的需要,认为暂时不提起公诉更为合适的,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设立一定的考验期,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由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考验期满后,视其表现再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一项制度。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增加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慎刑轻刑,为其弃恶扬善创造机会,突出了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也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
但是一项好的制度只有配合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措施,使其落到实处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间进行帮助和教育是践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后的帮教工作做好,使其悔过自新、回归社会才是该制度取得成效的重中之重。因此需要建立配套的帮教机制,建立良好的、有针对性的帮教制度,将有助于未成年人顺利度过考察期,早日实现人格的矫正。

二、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制度

在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附条件不起诉所附义务的内容为“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按照考察机关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这项规定内容稍显笼统,更多体现为指导性内容。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是经过法院定罪量刑的人,而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只是犯罪嫌疑人是没有经过定罪量刑的,因此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属于社区矫正人员。但是根据立法本意,附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被定罪,但是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只不过是出于教育、挽救的方针,从法律层面对他们进行的其他处理方式。笔者认为,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我们在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时,可以引入社区矫正的内容和做法,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的平台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矫治。基于教育矫治的需要,将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为社区矫正的对象并无不妥。

(一)建立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是个外来语,直接翻译自英文(community corrections)。把不需要的罪犯房子社会上进行改造和管控的刑罚理念。社区矫正与矫正是相对的行刑方式,有利于那些不需要、不适宜或者继续的罪犯有针对性的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对于那些社区矫正对象,使他们更充分的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有利于回归社会。①
社区矫正制度在整个国家的预防犯罪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有必要建立社区矫正制度。
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但是刑诉法中关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规定,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因此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应当在社区接受矫正。

(二)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刑的刑罚执行活动,服刑人员主要在社区内接受教育矫正,与传统作用上的刑相比,社区矫正需要社会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特别是需要一批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参与。

1.专业人员

专业人员主要负责社区矫正中刑罚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工作是:依照国家的法律,组织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及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矫正对象实施教育、改造、监督、心理咨询、考核等。这就要求专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及一定的工作经验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

2.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是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辅助人员。他们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者经过专门的培训后,在行政司法机关的领导下,协助专业人员进行矫正工作。例如对矫正人员进行心理咨询、法律怎么写作、技能培训等。

3.社会志愿者

社会志愿者主要是协助专业人员做一些辅助工作,特别是一些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并适合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例如政法院校以及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的大学生,在其他部门、团体和机构工作的青年人等,利用他们的专长为社区矫正工作怎么写作。也可以组织律师志愿者以案说法,普及矫正人员的法律知识。

(三)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具有执行对象特定性、执行依据法定性、执行手段强制性、执行场所开发性的特定,同时涉及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多部门的职能履行,需要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写照,因此应当抓紧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理由的研究,明确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发展。

1.确立社区矫正在刑法、刑诉法等法律中的地位

在刑法、刑诉法中明确使用社区矫正的条件、范围;在刑诉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明确社区矫正的犯罪嫌疑人管理、考察等各方面的法律程序。

2.制定社区矫正法

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是在摸索中进行。根据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要求,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的社区矫正立法经验,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对社区矫正的具体工作流程,职权范围、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全面规定。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后社会帮教制度论文资料由论文网{#GetFullDomain}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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