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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会泽县县乡财政体制革新状况与措施设计

收藏本文 2024-04-15 点赞:5250 浏览:1322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如何缓解欠发达地区县乡财政困难,为县乡经济发展注入应有的活力,提高县级政府基本公共怎么写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怎么写作均等化,是我国财政经济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会泽县县乡财政体制运行现状,就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 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现状;问题
[]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2- 0045- 03
会泽县是一个集深山区、石山区、冷凉地区、干热河谷地区及泥石流滑坡地区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是云南省第三人口大县。由于受自然生态条件和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等客观因素制约,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滞后,县乡财政极为困难,“三农”问题突出,债务包袱沉重,财源结构单

一、是我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贫困县中特别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典型。

1 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财政分配体制和税收体制得到了规范与完善,税收功能进一步强化,有效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组织收入、培植财源、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得到了广泛调动,地方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1.1 县域经济发展迅速,地方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主动性和紧迫性逐步提高,县乡政府积极贯彻、省、市出台的税收、产业调整等宏观经济政策,国有企业改革成效明显,财政资金稳步退出经营性领域,通过灵活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扶持和壮大了一批民营企业,多种所有制经济得到了健康发展。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第一产业稳步发展,第

二、三产业增长较快,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2 财源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分税制管理体制规范了及地方财政收支的范围,按“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和要求,从制度上强化了地方政府当家理财的职责,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以前“等、靠、要”和“吃大锅饭”的思想,县乡抓地方经济及财源建设的主观能动性大幅度提高,积极落实上级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培植支柱产业,发展非公经济。

1.3 财政支出结构和支出管理合理、规范

分税制改革后,县乡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逐步从资金支持转向政策鼓励和指导,财政资金从经营性领域逐步退出转向加大对公共怎么写作领域的投入,以改善公共怎么写作水平,改善投融资环境吸引外商来县乡投资,以大项目带动县乡经济大发展。财政资金重点向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等民生方面加大投入,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社会保障能力显著提高,财政支出规模逐年扩大。

1.4 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成效明显,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农业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十五”、“十一五”期间,国家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农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一事一议、农村道路建设、新农村建设补助等一系列涉农、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及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收增,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县乡经济发展,“三农”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全县森林覆盖率、农村耕地面积逐年增长,县乡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2 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县乡政府的事权与财权高度不对称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财权上规范了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调整了各级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分配结构,、省级等高层政府所占比重较大,县层政府所占比重迅速下降。

2.2 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

近年来,上级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公共安全等方面,各种转移支付补助的向下转移对促进县乡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在体制运行中也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

2.3 体制上解办法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

①基数核定过低,应根据财政发展现状适当调整。我省体制上解一直沿用1994年核定的收入基数,贫困地区由于财力基础薄弱,收入基数核定过低,上解支出较大,会泽县2011年超收入上解达5 589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7.96%。②收入逐级上解,县乡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受挫。由于政府层级过多,收入逐级上解,加重县乡财政负担,2008年曲靖市出台体制调整政策,对超2007年收入基数部分收入上解市级15%,2011年会泽县上解市级超收入上解支出达3 230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6%。收入超基数上解省、市支出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1

2.56%。

2.4 税收征管体系有待完善,税收成本过高

按现行税收征管体系,地方政府对国税、地税部门没有直接管理权,不便于日常监管,县乡政府要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最终落实到税务部门,除需支付正常代征代扣手续费外,不得不以各种稽查办案补助、责任奖、工作经费补助等政策,充分调动税务部门应收尽收的积极性,致使税收成本过高。
2.5 税源单

一、县乡增收后劲不足

分税制改革后,留归县乡政府的税收基本是税源分散、稳定性差、征收成本高的小税种,增收潜力小。且上级政府对县乡税收的分享比例或上解项目有提高和增长的趋势,留给地方财政收入总量的增长受到抑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本就极度困难的财政无疑是雪上加霜。由于工业基础的薄弱,骨干企业和高附加值、高税率产业严重缺乏,收入渠道过窄且不稳定。

2.6 法定支出增长指标及硬性配套加重地方支出压力

上级有关部门、法律规定,财政对农业、科技、教育、公共安全的投入必须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有关部门的经费达标要求和考核制度,以及要求地方的各种硬性配套制度,让已十分困难的县乡财政无所适从。为达到上级相关部门要求,争取到上级配套补助,县乡政府不得不千方百计按上级要求逐项落实,但导致的结果:①加大县乡财政负担,②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相当一部分资金不得不用在接待上级部门频繁的检查验收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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