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经济 >> 区域经济学 >户籍我国户籍制度革新与价值取向分析查抄袭率

户籍我国户籍制度革新与价值取向分析查抄袭率

收藏本文 2024-04-22 点赞:9651 浏览:3508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的负面效应日益凸显,社会要求改革的呼声也愈加强烈,为此党和政府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户籍制度改革规划,拉开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序幕。本文立足于当代中国之现实,对现行"户籍制度"进行重新解读,指明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从户籍制度改革的历史必然性、现实迫切性和现实条件出发,指出户籍制度改革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实迫切需要,分析户籍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户籍制度;历史必然性;价值取向
1672-3309(2013)07-145-0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 ,2013年5月6日,国务院研究部署了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人的城镇化,研究新型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怎么写作及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年度改革计划,从而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户籍制度改革规划,拉开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序幕。

一、“户籍制度”概念辨析

户籍制度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狭义上讲,户籍制度本指户籍管理制度,是政府职能部门对所辖民户的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暂住人口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移登记、变更更正登记等)并进行相关管理的一项国家行政管理制度,其主要功能包括两个方面:维护社会治安和提供人口基础资料。而我国户籍制度的功能已远远超越其基本功能,而与具体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成为广义的户籍制度。其功能除了上述两项功能以外,还成为分配社会资源的标准,而这项功能已经演变为我国户籍制度的最主要功能,似有喧宾夺主之嫌,这也是我国户籍制度异化的最重要原因。
在这里,我们区分户籍制度含义的狭义和广义之分,主要目的在于为我国户籍制度指明方向,即除去户籍制度上附加的异化功能,还户籍制度本来之面目。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历史必然性

(一)经济体制的转变必然要求户籍制度的变革。我国户籍制度是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其控制人口迁移和分配资源的标准这两种功能是怎么写作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计划”的,二者具有相互配合的关系。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行渐进式改革,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这区别于计划经济中政府对资源配置的人为主导。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要求生产要素必须自由流动,从而达到生产要素的合理、有效配置。劳动力作为最主要的生产要素,也是最具活力的生产要素,对市场和最具敏感性,能自觉的从生产效率低的部门流向生产效率高的部门,实现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劳动者个人也从中获得最大利益。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的人们会到他们户籍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已经使现有户籍制度的功能弱化,改革现行户籍制度既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必然需要。
(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必然要求平等的国民待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的权利意识开始觉醒,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进一步得到解放。但是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社会成员并不是国民待遇完全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是以户籍为标准划分城市和农村,东部、中部和西部等不同的群体,并在此基础上附加不同的资源和利益。而且这种不平等不是个人发展结果的不平等,而是由身份决定的起点不平等和机会不平等。但是在公民意识觉醒的今天,这种侵害公民权利的户籍制度已经丧失其存在的民意基础,越来越多的人对户籍制度产生不满情绪。户籍制度割裂社会,把社会割裂为利益对立的不同群体,不同的群体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或要求改革,或要求固守,容易形成社会对立,进而造成社会动荡,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户籍制度改革的现实迫切性

任何一项制度都会有优缺点,都不能以时代意见全面覆盖历史观点,我们必须正视的是任何一项能长久执行的制度在诞生之初的时候,必然是优点大于缺点的。户籍制度也是一样,毋容置疑的是户籍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保障了国家在“一穷二白”基础上迅速的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为国家创造了稳定的环境,巩固了新生政权。然而从长远来看,尤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今天,其成本也是无法计量的,它剥夺了农村、农民的利益和农业的成果,更为恶劣的是,它损害了人最基本的权利,如社会公平、人人平等、迁徙权等等,而这些最基本的权利,是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共同追求的目标。
(一)现行户籍制度阻碍了公民平等权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公民就业权利的不平等。法律赋予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这是宪法赋予公民平等权利在劳动就业过程中的延伸和体现,是公民权利的组成部分。[3]现实中,大部分城市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单位录取员工以户籍地为标准。虽然农民工可以自由进城务工,但是他们大都从事当地市民不愿从事的脏、累、危险、工作待遇低的工作,而且没有任何保障。第二,公民教育权的不平等。一位教育学者曾经这样说过:“教育的理想是为了人的一切,无论品德的还是人格的,生理的还是心理的;教育的理想是为了一切的人,无论城市的还是乡村的,富贵的还是贫穷的。”城市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国家投入了大量的教育资源,有利于孩子的培养。而在农村,由于国家投入的不足,教育资源有限,农村孩子教育条件受到一定的限制,很多农村孩子辍学是很普遍的现象。 这是城乡教育的不平等。另一面,现阶段我国大学录取按省划分数线,但是名额分配极不公平,少数省市考生少,但分配名额多

源于:查抄袭率论文www.udooo.com

,如北京、上海;而一些人口大省考生多,却分配名额少,如河南、山东。这就导致不同省市的考生以相同的分数,却得不到平等的教育机会,这就是区域的不平等。第三,物质保障与获得帮助的权利不同。我国实行二元城乡户籍制度,以户籍为基准划分为农民和市民,赋予市民和农民不同的社会福利。

源于:论文写作www.udooo.com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