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6
ABSTRACT6-10
引言10-12
一、劳动教养制度概述12-16
(一) 劳动教养的基本含义12
(二) 劳动教养的主要特点12-14
1. 劳动教养调整对象的不确定性12-13
2. 劳动教养法律联系的行政性13
3. 劳动教养主体双策略律地位的不对等性13-14
4. 劳动教养的司法制约性14
5. 劳动教养执行方式的强制性14
6. 劳动教养工作内容的教养改造性14
(三) 劳动教养的定性14-16
二、劳动教养的论述基础和相关制度16-22
(一)、劳动教养性质的合理定位16-17
1. 劳动教养的本质16
2. 劳动教养制度的应然性质16-17
(二)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有着的合理性17-19
1. 劳动教养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合理性17-18
2. 弥补我国刑法结构性缺损,严密刑事法网的需要18
3. 劳动教养是一种重要的防卫手段18-19
4. 劳动教养的应然目的具有实质正当性19
(三)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与保安处分制度19-20
1. 在适用对象上,保安处分与劳动教养不同20
2. 在适用程序上,保安处分与劳动教养不同20
(四)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与轻罪制度20-21
(五) 劳动教养制度与我国相关制度21-22
1. 劳动教养与刑事司法制度的区别21
2. 劳动教养与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别21
3. 劳动教养与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措施的区别21
4. 监狱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的区别21-22
三、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反思22-29
(一) 劳动教养立法近况的缺陷22-23
1. 与《立法法》中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相违背22
2. 与《行政处罚法》关于人身自由处罚设置的规定不符22-23
3. 与国际人权公约的义务相违背23
(二) 劳动教养制度本身有着的不足23-29
1. 劳动教养的法律性质不确定23-24
2. 劳动教养的审批程序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违背程序正义24-25
3. 劳动教养的适用范围不明确,实践中出现了扩大化和处罚失当现象25-26
4. 劳动教养的法律性质与其实际严厉程度有悖于比例性原则26
5. 劳动教养制度的司法救济不够充分26-28
6. 劳动教养执行历程有着弊端28-29
四、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重构29-36
(一)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29-30
1. 未来劳动教养制度应当定性为强制性的教育矫治措施29
2. 未来劳动教养制度应当定性为处于刑罚和行政处罚之间的一种独立的教养制度29-30
(二)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中审批程序的重构30-31
(三)未来劳动教养制度的适用对象31-32
(四) 未来劳动教养制度的期限32-33
(五) 未来劳动教养制度的执行与管理方式33-34
1. 改善劳动教养执行变更权的监督制约机制33
2. 管理方式应多样化、宽松化33-34
(六) 与劳动教养相关制度及措施的一体化不足34-36
结语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