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6
ABSTRACT6-11
第一章 不足的提出和概念的界定11-19
一、 不足的提出11-14
二、 概念的界定14-19
(一) 跨区域行政规划的含义14-16
(二) 公众参与的含义16-19
第二章 我国跨区域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实践19-29
一、 《京津冀跨区域行政规划》的公众参与实践19-23
(一) 公众参与的时间19-20
(二) 公众参与的事项20-21
(三) 公众参与的主体21
(四) 公众参与的方式21-22
(五) 公众参与的效果22-23
二、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公众参与实践23-26
(一) 公众参与的时间23-24
(二) 公众参与的事项24
(三) 公众参与的主体24-25
(四) 公众参与的方式25-26
(五) 公众参与的效果26
三、 《珠江三角洲地区革新进展规划纲要》的公众参与实践26-29
(一) 公众参与的时间26-27
(二) 公众参与的事项27
(三) 公众参与的主体27
(四) 公众参与的方式27-28
(五) 公众参与的效果28-29
第三章 我国跨区域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实践的经验和困境29-44
一、 我国跨区域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实践的经验29-34
(一) 公众参与的主体特殊性、地区差别性和结果宏观性29-31
(二) 公众参与的实践已向广度和深度进展31-32
(三) 公众参与已成为区域利益平衡机制和规划实施的动力机制32-34
二、 我国跨区域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实践的困境34-44
(一) 启动和引入公众参与的时间缺乏规定34-35
(二) 公众参与方式、参与主体缺乏统一标准35-38
(三) 公众参与的结果缺乏有效的反馈38-40
(四) 公众参与权缺乏有效的保障40-44
第四章 我国跨区域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改善路径44-52
一、 采取开放性的跨区域行政规划方式44-46
(一) 建立开放式的民意调查制度44-45
(二)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45
(三) 强化协商谈判制度45-46
二、 提升公众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46-48
三、 构造跨区域行政规划中多元化的公众参与制度48-50
四、 健全与公众参与相关的法律法规50-52
结语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