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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传播者先秦历史文化传播者巫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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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传说时代的氏族、部落首领都具有巫人之职能,最初是巫史不分,因是无完整表意文字时代,以语言和符号口耳相授传承历史文化,其详情虽不可知,但从商代甲骨刻辞可比对。到部落联盟时期巫史逐渐分离,形成一套祭祀仪式,延续至商王朝有一套经过改革规范的祭祀。商代人迷信鬼魂、上帝,凡事必占卜,甲骨卜辞中反映出社会生活各方面。由此上推传说时代虽无文字记录,但传承应当是可能之事。
【关键词】传说时代;氏族;部落;巫史;甲骨刻辞
1008—0139(2012)03—0005—5
本文从先秦历史发展进程中,以商代祭祀占卜仪式和甲骨刻辞作比对,探讨传说时代的巫与史在传承上古历史文化中的变化及所起的作用,教正于专家、学者。

巫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一种人群,举行祭祀仪式时以舞蹈祈求、占卜吉凶为职业,几乎所有的民族都有这一人群的身影。先秦是我国历史文化产生和发展时代,巫人与母系氏族制社会同步产生,到父系氏族制时发展迅速,巫是这时代重要的人群。先秦文献成书于春秋末和战国时期,这时段历史文化承传不再是口耳相授,曲史官用文字记录载入史册,私人著述也纷纷出笼,文献日益增多,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史官和不少私人著述对上古氏族、部落首领,尊称为“帝”、“王”。巫人人春秋以后逐渐分流民间,以各种巫术为职业,当时史家取巫能通鬼神为素材编入史书中,如《国语·楚语下》楚昭王问观射父:“《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观射父回答:“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注者皆引《尚书·吕刑》之意说:“少嗥时九黎作乱,民神杂糅,民以巫史不能辨别。颛顼命重司天属神,黎司地属民,绝地天通,断其神与民交流。”所谓“巫史能使神与民沟通”,但古文字中“神”字比“鬼”字晚出,商代甲骨文中尚未发现神字。觋、巫是如何承传上古历史文化?虽然无当时文字记录不知详情,但是上古巫人在传承中形成的巫文化,为商代继承而提供了完整的信息,从“殷墟”出土的甲骨刻辞内容看出,经改革和规范后成为商王朝一套完整祭祀仪式。因天天祭祀,凡事必占卜,以舞蹈祈福,占卜吉凶,商王视兆璺断决,史官将卜问(问辞)或结果(验辞)刻于甲骨,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因此才对商代社会有基本了解。从商王朝上推至传说时代,巫与史传承历史文化的过程的方式应当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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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与战争也是氏族制社会的大事,祭祀由首领主持,既是祭司也是巫师,经几千年发展变化传承至商代。《礼记·表记》有:“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商王朝信鬼祭祀和为统一疆土长期征战,甲骨卜辞有充分反映。商王凡事必祭祀。贞人烧灼龟甲和兽骨后出现卜兆,商王视兆璺判吉凶,完整卜辞有“王占日,吉”。“王占日吉,无祸”。贞人刻上卜辞,可知商王仍是个大巫头。商代巫与史早已从巫史一体分离,都是王朝专职之职官。制作卜辞是史官,甲骨学家据《说文》:“卜,灼剥龟也”;“贞,卜问也。”称史官为“贞人”。在没有完整表意、成体系文字记录社会生活时代,历史文化传承依赖口耳相授,担当传授是社会组织首领及其助手、职事。他(她)们是:家庭之家长;大家族之族长和助手;氏族之大小首领和助手;部落酋长和各种职事者。这些人既是巫也是史,凭记忆及经验,将祖先们的一切活动用语言或符号传给后人,原始的传统与义务,继承者或推举为候选人要学习各种本领,如:对祖先、图腾、各种事务、生产活动(狩猎、采集、家畜饲养、农作种植)和生活物资分配的全面了解。因经验的积累比一般人聪明、能干,虽对自然界许多现象产生迷惑、恐惧,但为求生存学会观察日月星辰和阴晴风雨变化、动物出没、植物生长,安排生产和生活。伴随社会发展加速,氏族、部落的兼并、分化、频繁迁徙和争夺土地,人口日渐繁多,还要组织成员练武应对战争等。大氏族组合为部落联盟后,专职军人也出现,争夺战更加频繁。

伴随社会发展,氏族、部落首领事务繁杂与增多,遂将观察天象、气候和影响生产、生活不可知的事物交专人去管理。这些专职之人从食用动物和植物中得到启发,动物骨头和蓍草可用于占卜,最初只是猜谜式游戏。长期实践形成一套祭祀时以舞蹈祈福,占卜吉凶的仪式,还能占卜判断疾病和以某些植物治疗(神农氏尝百草令民避毒),又称能与鬼魂沟通祈求所需。这些专业户就是后世称的觋、巫。早期人们意识模糊,认知事物意识低下,一切顺其自然,人和自然物体死亡,消失,相信并非消失而是一种转移,它们仍然穿越于冥冥时空中,因此经常在梦中或幻觉时出现。于是将生活中所发生各种喜怒哀乐、天灾人祸,都认为是转移到冥冥中人和物所掌控,掌控者就是鬼魂,这种信仰在甲骨卜辞中有不少反映。商王武丁卜辞有“贞:亚多鬼梦,无疾,四月”。“贞:多鬼梦,不至祸”。可知商人所惧、所信、所尊是冥冥中鬼魂。鬼字古训基本相同,如《列子·天瑞》:“鬼,归也,归其真宅。”《韩诗外传》:“死者,为鬼。鬼者,归也。”《尔雅·释训》:“鬼之为言归也。”《说文》:“鬼,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头。鬼,阴气贼害。”释形与甲骨文基本相同,象有头侧身跪踞形,周金文或从戈。商人信仰还有“帝”、“上帝”,卜辞有“帝弗佐王”,“不惟帝命作我祸”,“帝其命风”,“帝命多雨”,“帝其命雷”,“上帝降旱”,“上帝若(顺),王受有佑”。鬼有灵魂、灵感、灵异,能主宰人间,故建祭祀坛供奉崇拜。尤其对祖先和自然界中物体(如图腾),以氏族为单位建独立祭祀坛,从中原、西北之考古资料得知,早期大多建在公共墓地附近,这种祭祀坛其后发展为家族祠堂延续至今。

我国占卜起源很早,距今约10000至41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中有不同界定)。考古资料证明在许多地方的仰韶、龙山文化遗址中,除蓍草不易保存外,都出土用于占卜材料,如:牛、羊、鹿、猪、鸡等骨和龟甲,有一些经过钻凿或烧灼痕迹。1970年代,河南裴李岗文化舞阳贾湖村遗址(距今7500年左右),出土的一个乌龟腹甲上刻有形似“目”和“日”字。1977年,山西襄汾县。“陶寺遗址”(距今4800至3800年)出土不少龟腹甲,许多都经过整治,背面钻凿有序排列,表明是觋、巫所作。在此过程中觋、巫就发挥他(她)们用占卜与鬼魂、上帝(上天)沟通,判断吉凶,记忆事物的作用。经常祭祀占卜掌握氏族、部落的变化,因此与氏族、部落首领一同传承历史文化。先秦觋、巫大体可分为五个发展时段:1.最早是氏族首领或助手,处理一些不可知的事物;2.伴随氏族、部落发展由助手分离为巫史不分的专业户;3.部落联盟产生后巫史分离;4.从文献和甲骨刻辞知夏商时期巫史都是王朝职官;5.人西周后虽可用文字记录,但巫仍是职官。东周逐渐分化,传承历史文化由史官承担,巫向民间分流,以占卜术为职业。先秦以后与道家结合,以占卜、命相、医术流行于社会。过去对巫文化研究多从迷信鬼神视角看,或从神话去探讨。近现代有一些骗子扮成巫师、巫婆装神弄鬼,以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这些都不是先秦时期延续下来的巫人。上古巫人能知天地间许多事物变化,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古史传说时代(考古学的新石器时代),过去被称为有语言无文字社会,确切说是无完整表意、成体系文字的社会,文字是人类交流语言和记录事物的工具,是促进人类文明发展重要标识之一。虽古文献中有黄帝史官“苍颉作文字”,“沮诵、苍颉作书”之说,但从新石器时代考古中尚未发现类似“殷墟”甲骨上刻有完整表意、成体系之汉字文。我编写《甲骨学辞典》时做过统计,甲骨文已有5050余个单字(含合文),虽有近一半不能完全识读,或考释以后争论较多,但在甲骨刻辞涵盖当时社会生活诸多方面,尤其是国之大事的“祀”与“戎”,在卜辞中有完整的反映,上古氏族、部落的情形大体也是如此。新石器考古中出土各种器物上也发现过一些刻划符号,其中有类似表意文字,研究者各释不一,因为这些零星的刻划符号不能说明当时社会的基本面貌,只能给研究古文字起源提供信息。汉文字的产生并非一朝一夕,更不是—二人的发明创造,应当是经过几千年的发展而逐渐形成。汉文字要完成既能完整表意,又成体系的记录社会生活,不是一二千年即可完成之事。如果说距今5000年的苍颉、沮诵确为黄帝臣,也只能是做些从各种物体上搜集、整理文字符号的工作。商王朝后半期距离黄帝时期约3800年左右,黄帝时不可能有上千个完整表意文字,更不会有汉文字记录的史册。甲骨学中对甲骨文的分期,从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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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辞例分析,商王武丁时期象形字还较多。到帝乙、帝辛时期象形字减少,形声字增多,说明汉文字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成熟和进步,在用文字记录社会生活上起了标志性作用。

古文献中尊称帝、王都具有巫职能,如伏羲,据《周易·系辞下》说,他观天视地,观乌兽之迹与地之宜,据远近景象,“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或说:“坐于方坛之上,听八风之气,乃画八卦”。还说造天梯使“众帝”上下。女娲前地上无人,她用黄土造人,又用筮占吉凶。就是最早的觋、巫。又神农氏,教民农耕、尝百草制药,会演八卦。黄帝与炎帝涿鹿之战,战前筮占结果“有咎”。他(她)们凡事必祭祀占卜吉凶,占卜结果只以口耳相授传承。在传承中有师承关系不同,地域差别,记忆误区。氏族、部落分化,迁徙是常态,迁地多留下族名为地名,故不同地方有相同族名,甲骨刻辞中常见族名、人名、地名是同一个字。后世史家各取所需记述,造成文献中不少矛盾。注疏家又据所居地和知识去解读,故不少地方都有传说之遗迹。自北宋兴盛编修《地方志》以后,历朝有的《方志》将著名先祖纳入当地户口,称故里、发迹地或葬地。每年民间祭祀,3年公祭,形成祭祀先祖的传统。如今有些地方也据《方志》而争先祖“正宗户口”、“中华民族诞生地”、“发源中心”。塑像、建祠、立庙,不时公祭。官员与时俱进造政绩,请明星表演,文化史和民俗学家论证,这既是弘扬先祖历史,也是巫史文化的“现代版”。我赞成开发,利用历史文化产业,吸引海外华人寻根问祖,招商引资,发展旅游,提升当地经济建设;不赞成无休止争“正宗户口”,对古史要有正确认知,不应做贻误子孙之事。20年前我就倡导对古帝王以先祖文化去弘扬,以“先祖大家祭”的思路对待,避免无意义争论,得到先秦史学界认同,在中国先秦史学会学术活动中贯彻到如今。
对原始的觋、巫占卜,所祈求的对象应是鬼魂、上帝(上天),在看不见摸不着的冥冥中和天上掌控人间。后世一律称为神,古文献中对“神”字之解释有多种,如《周易·系辞上》:“阴阳不测谓之神。”韩康伯注:“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诂者也,故‘阴阳不测’。”《说文》:“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合并两者之意:神是万物主宰者,能使人间一切皆听于他,又变化莫测而不可知,使人们不得不对其崇拜、迷信,这些说法较晚。因目前甲骨文中未发现神字,也无祭祀神的卜辞,研究者对卜辞所祭对象皆称神,如先公、先王(祖先神)、上帝(天神)、其它自然物(自然神)等,这是根据传统称呼,“祖先神”比“祖先鬼”好听。觋、巫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生活知识,天文、地理都有所了解,不可知之事物,则以占卜沟通定吉凶,有的还知八卦变化,是当时的高级知识分子。至今在少数民族中,尤其是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虽各族称谓有所不同,但都是由上古巫人延续下来,都是本民族的高级知识分子,世代传承本族历史文化,他们所传承各聚居区有的历史文化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何以称这部分巫人是当时的高级知识分子?自文字产生发展到能记录社会事物以后,能够掌握、使用之人很少,而且普及速度非常缓慢。商是当时文化高度发达的王朝,但人民大众识字的极少,甚至在贵族中文盲还占大多数。我国近30年扫盲成绩突出,世界公认,但仍有8500多万人处于文盲或半文盲中。先秦时期巫与史在传承历史文化进程中有教继承人文化,并传给其它人文化知识之义务。

传说时代的氏族、部落首领,经后世史家层层加码出一大批帝、王,都是延续2000多年的著名古史人物。后世史家给他(她)们做了排行榜,称为“三皇”、“五帝”,但对“三皇”、“五帝”排行,又根据各自认识排出不同顺序。“三皇”除重复者有:天皇、地皇、人皇、泰皇、伏羲、女娲、燧人、神农、共工、祝融、黄帝等。“五帝”除重复者有:伏羲、神农、炎帝、黄帝、少昊、颛顼(高阳)、帝喾(高辛)、帝挚、尧、舜。这些人物在上古社会进程中创造、传承了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虽然近现代有学者对他们的存在持怀疑态度,认为是后世史家“层累”构造而成,而近几十年新石器时代考古成果证明,在我国疆土内确实存在过许多氏族、部落。至于这些氏族、部落首领们的称谓是否是文献所称的伏羲氏、女娲氏、神农氏、炎帝、黄帝等等,目前在史学界有不同的考究,只能从其传统称谓当做上古每个时段代表。又从历朝的文献中得知他(她)们既是氏族、部落首领、也是当时最大的觋、巫。近年先秦史学界在探讨中华文明起源,或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源头时,都离不开有关这些人物的传说,其传承的历史文化也作参考内容。过去很长时期对这些帝、王人性的研究似是而非,对他(她)们的巫性视为宗教迷信,巫文化不能登“大雅之堂”,不纳入古史研究范围,被斥于探讨界外。而对上古社会发展中的人物研究,虽在一些通史、专史中对他(她)们的活动也作了不少表述,但更多的是一些不着边际的理论分析,有的恐怕连作者自己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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