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工程 >> 水利工程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简析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简析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收藏本文 2024-01-18 点赞:32863 浏览:15466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新时期背景下的建筑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正遭受全所未有的挑战。各种隐蔽交易、暗箱操作的招投标情况时有发生。为了更好的治理这一系列的问题,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人员,必须从本质上分析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面临的严峻问题,并针对存在的不足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的提升。基于此,本文以《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为题,从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问题及应对措施两个方面,就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相关事宜进行了浅谈,旨在与同行交流,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净化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促进我国建筑事业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A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其不仅涉及了招标方,也涉及了投标方,还有一些不法因素的干扰,给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那么在新时期背景下,我们应该如何做好这一项工作呢?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作出以下几点分析能与探讨。

一、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问题

虽然在随着我国的不断改革,一些问题得到了很好的处理,但还有面临的严峻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一)建筑工程逃避招标的情况依然严重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的公开招投标率虽然较计划经济时代有一定的提升,但要满足100%的公开招投标率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加上当前一些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为满足自身利益,而采用诸如肢解工程、不公开招标而内部瓜分、部分招标等方式对招投标进行规避,这些都给招投标的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

(二)暗箱操作和陪标现象依然存在

暗箱操作的现象在招投标方面尤为严重,也是我国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顽疾,虽然近年来强制抵标的情况已经没有,但走关系、走后门和“标托”依然存在,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和工程内定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低标价恶性竞争的现象不断出现

招标标的核心在于竞争,但盲目压价、恶意竞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企业为了占领中标市场而恶意盲目降低工程投标标价和贿赂招标领导,这样中标后的企业为了获取经济效益,而将工程质量降低,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减少工序等手段,不仅给发包方造成损失,还给建筑工程的质量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四)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很多地方为保护本地企业发展和防止外地不法企业的进入,而将具有较高水平和资质的合法企业排斥在外,想方设法阻扰其投标行为,为本地企业中标提供便利,虽然从表面上分析,这样做无可厚非,但很多建设单位受行政力量的约束而不得不作为某些内定单位的陪衬,尤其是一些外地企业为了进入本地市场,就委托本地的相关企业或个人,挂靠在本地企业上进行施工,本地企业为了利益就会提高高额的管理费,而外地企业为了捞回成本,获得利益就采取降低工程质量的隐蔽手段,难以达到工程质量的最优化。

二、勇于接受严峻的挑战,着力提高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

(一)实行专人负责制致力于建筑招投标阳光工程的打造

在建筑工程中,投标方与建筑工程投资的物质资金没有直接的关系,因而一些投标者将好处、回扣给建筑工程招标人员,是导致暗箱操作

源于:党校毕业论文www.udooo.com

、明招内定的根源,为彻底解决这一根源,应打造建筑招投标阳光工程,必须将公开招标制度落到实处,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专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造价问题,若发生问题则由负责人承担所有后果,从而更好的解决上述问题,从根本上确保其他投标方的利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二)鼓励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筑市场的完善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必须将政府与交易中心分开,确立建筑市场职能,致力于有行建筑市场的监理,加强市场换乱行为的治理,致力于公平竞争氛围的营造,将地方保护主义瓶颈大批,确保外地企业能以强有力的实力中标而不受到地方行政单位的阻扰,彻底打破地方保护与行业壁垒,引导行业之间公平竞争,致力于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氛围营造,鼓励公平竞争,以不断完善建筑市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转型和升级。

(三)坚决杜绝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并加大惩戒力度

针对当前很多企业钻法律空子,对建筑工程进行违规转包、肢解等问题接踵而至的出现在我们面前。例如国家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工作的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而地方政府规定的是60万的就必须招标,但一些企业将工程分成多个小工程,均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之下,而不进行招投标,这就需要招投标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确保各种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得到有效的杜绝,并加大惩戒力度。如对分包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确定,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建筑工程转让方是否具有总包工程资格和接受方是否具备工程项目完成能力;第二,接受方对所转让的工程能否依法负责;第三,总分包是否由业主、总包方和分包方三方面进行协商;第四,所分包的工程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第五,分包是否采取书面形式,是否所有的实质要件均符合,只要有任意一点不服,均视为违法转包。从根本上杜绝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

(四)加大力度整治低标价恶性竞争的现象

首先,应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改革,并将政府的经济监管职能转化到市场主体行为和良好市场环境的营造工作中来;其次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标价恶性竞争的现象的分析,并针对低价中标、恶意竞标的现象进行相应的治理,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严防低价中标和恶意竞标情况的出现;最后,加大治理力度的目的旨在净化建筑市场,而为了净化建筑市场,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对企业的引导,使其充分认识到恶意竞争和低价竞争的危害性,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从源头消除这一现象,确保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达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净化建筑市场的目的[3]。
三、结语
总之,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人员,必须勇于接受严峻挑战,致力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的提升,切实做好新时期背景下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吴华常,孔青松,卢玉初.浅析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项目管理技术.2009,(S1):655-656.
郭磊,陈德帅.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常见问题浅析[J].价值工程.2011(03):45.
[3]王晓燕.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探索[J].才智.2010(30):33.
作者简介:
欧德林,男,(1982.11.18——),广西省桂林市,本科,助理工程师,从事工程投招标工作或房建工程施工管理。主研方向:工程招投标,房建施工管理。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