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法学 >> 经济法 >谈重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述和裁判

谈重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述和裁判

收藏本文 2024-03-25 点赞:16480 浏览:7065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进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对处于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量。特别是区域性或全球性金融危机的频发,世界各国普遍达成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革新重中之重的共识。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进展、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市场消费空间持续拓展以及消费层次不断提升,生产经营者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市场争夺历程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已经成为经济社会进展中的一个重大不足。在金融市场领域,金融消费者与金融经营者之间因为力量、信息的不对称,侵害显著处于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有着诸多不足,例如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司法制度不够改善等,这导致金融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积极性和金融业的良性进展。本论文围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除了绪论以外,主要以七个章节展开讨论。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述本论文的选题作用、文献综述、写作思路、写作策略和主要贡献。第二章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概述。以消费者保护运动谈起,回顾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起源和背景,指出我国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作用和紧迫性,这不仅是金融业进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鼓励金融革新和维护金融市场健康进展的重要因素。随后,梳理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的立法,并浅析其特点:金融消费者基本政策处于有法难依的局面、传统民商法难以实现倾斜保护、专门金融法律直接规定稀疏和层级较低,以而不能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最后,归纳出我国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几种体现:金融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及信息安全因金融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遭受侵害;金融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不适当销售行为,诱使消费者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金融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并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实情况进行评价。第三章介绍和评价域外国家和组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以期为我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益的参考。依次介绍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国际组织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立法内容,并分别作出评述。这些国家和组织共同的特点主要是,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逐渐加深,不断改善相关法律制度,并适时加重金融经营者的义务,包括说明义务、安全保障义务、适当性销售义务等。第四章深入深思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以浅析金融怎么写作与金融消费的特殊性入手,指出金融消费标的具有虚拟性、金融消费具有天然的风险性和劝诱性、金融消费者对专业金融怎么写作或产品复杂信息识别的差别性等特点。随后,对金融消费者定义的五种学说进行介绍和评析,明确金融消费者的定义:与金融机构发生怎么写作联系,为生活需要购写或投资金融商品或接受怎么写作的自然人。最后,在浅析金融消费者权益构成和特点的基础上,明确金融消费者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权、信息隐私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指出金融消费者权利具有一定的界限,该限制主要体现为金融消费者应负担一定的注作用务。第五章为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政策考量及策略论,首先,在浅析司法介入与市场自治、行政监管两者联系的基础上,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角色和任务,并指出司法的特性决定其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并非毫无限度,而是保持有限介入态度。其次,以经济学因子和经济学浅析范式两个角度,阐述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论述预设,包括金融市场失灵、市场的外部性、金融的公共物品属性、信息不对称、谈判论述、博弈浅析和行为经济学等。然后,指出要端正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理念,即确立寻求双方及多方利益平衡的司法保护理念;要遵循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原则,包括倾斜保护原则、适度保护原则、规律保护原则;要进行相关政策考量;最后,以诉讼程序、身份识别、请求权基础检索、裁判策略等方面,探讨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策略论。第六章探讨金融经营者违反信义义务的司法裁判基准不足。首先,在探讨关于信义义务本质不同学说的基础上,科学界定金融经营者信义义务的内涵和来源,指出金融经营者信义义务的司法审查要遵循差别原则,具体包括: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消费者适用不同标准的信义义务、不同理财产品赋予不同标准的信义义务、依据契约的重复与否确定不同标准的信义义务。其次,具体探讨金融经营者违反忠实义务的司法裁断基准不足,一方面论述金融经营者忠实义务的内涵和和主要内容,另一方面通过案例,具体阐述基金“老鼠仓”和内幕交易的司法认定不足。然后,具体探讨金融经营者违反注作用务的司法裁判基准不足,探讨金融经营者注作用务内涵,并分别以银行业和保险业为例,以案说法,具体阐述违反注作用务的具体判断标准。最后,论述金融经营者违反合理销售义务的司法裁判基准不足。界定适当性原则的内涵,浅析司法把握的主要内容,指出适当性义务豁免的情形。第七章探讨金融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司法裁判基准不足。首先,阐述银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定义、功能,并扩张解释银行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场所范围”的具体内容。其次,浅析一般情况下银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危险提示义务、安全防范义务和危害救助义务,以及自助银行和网上银行环境下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并指出银行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承担的情形。然后,探讨金融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司法裁断的一般原则:密切联系原则、理性人原则、效益标准和限制标准,浅析安全保障义务的适度性评价和“避风港”原则限制适用。最后,根据大量涉自助银行和涉网上银行案件,探讨电子平台环境下金融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判断标准。关键词:金融消费者论文权益保护论文论述重述论文裁判探讨论文

    摘要3-6

    Abstract6-13

    第一章 绪论13-18

    一、选题作用13-14

    二、文献综述14-15

    三、写作思路15-16

    四、探讨策略16-17

    五、主要贡献17-18

    第二章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18-35

    第一节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起源与背景18-27

    一、“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历史延伸18-22

    二、我国金融怎么写作迅猛进展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现实需要22-27

    第二节 我国金融消费者的立法与现实情况27-35

    一、我国金融消费者的立法梳理27-30

    二、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现实情况评价30-35

    第三章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之域外借鉴35-61

    第一节 美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制度的介绍和评述35-42

    一、主要立法内容35-37

    二、制度革新的介绍37-39

    三、制度述评39-42

    第二节 英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制度的介绍和评述42-47

    一、主要立法内容42-45

    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评析45-47

    第三节 日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制度的介绍和评述47-54

    一、主要立法内容47-51

    二、制度述评51-54

    第四节 加拿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制度的介绍和评述54-57

    一、主要立法内容54-56

    二、制度评述56-57

    第五节 国际组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制度的介绍和评述57-61

    一、主要立法内容57-60

    二、制度评述60-61

    第四章 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再深思61-83

    第一节 金融消费者保护范围的合理界定61-73

    一、金融怎么写作与金融消费的特殊性61-66

    二、金融消费者定义再深思66-73

    第二节 金融消费者权利的立法倡议73-83

    一、金融消费者的权利74-76

    二、权利的基本内容76-82

    三、金融消费者权利的边界和限制82-83

    第五章 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政策考量及策略论83-132

    第一节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任务83-89

    一、司法的角色:司法介入V.市场自治、行政监管83-85

    二、实践理性:我国金融消费者司法保护的开放与谦抑85-89

    第二节 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论述预设89-103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经济学因子89-96

    二、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经济学浅析范式96-103

    第三节 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理念和指导原则103-114

    一、剖析: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原则的争辩与辨明104-107

    二、重构: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理念建构与政策考量107-114

    第四节 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策略论114-132

    一、诉讼程序的展开114-122

    二、金融消费者的诉讼识别和请求权基础检索122-126

    三、裁判策略的展开126-132

    第六章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若干裁判基准之一:金融经营者信义义务132-155

    第一节 金融经营者信义义务的概述132-135

    一、金融经营者信义义务的内涵132-133

    二、金融经营者信义义务的司法认定133-135

    第二节 金融经营者违反忠实义务的司法裁判基准135-139

    一、金融经营者忠实义务的界定135-136

    二、金融经营者违反忠实义务的司法裁断136-139

    第三节 金融经营者违反注作用务的司法裁判基准139-145

    一、金融经营者注作用务的界定139-140

    二、金融经营者违反注作用务的司法裁断140-145

    第四节 金融经营者的合理销售义务的裁判基准145-155

    一、适当性原则的内涵146-149

    二、适当性原则的司法掌握149-153

    三、适当性义务的豁免153-155

    第七章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若干裁判基准之二:金融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以银行为例)155-170

    第一节 金融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及法理依据155-159

    一、银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155-157

    二、银行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157-159

    第二节 金融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司法裁断159-164

    一、一般掌握的原则159-162

    二、安全保障义务的适度性评价162-163

    三、“避风港”原则的限制适用163-164

    第三节 电子平台下金融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判断标准164-170

    一、自助银行安全与银行安全保障义务164-167

    二、网银安全与银行安保义务167-170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